更新时间:2020-05-03 16:27
曾任浙江省绍兴县上灶乡党委组宣委员、党委副书记;浙江省绍兴县平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绍兴县县计经委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浙江省绍兴县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绍兴县体改委主任;浙江省绍兴县斗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中共浙江省绍兴县委副书记;中共浙江省嵊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中共浙江省嵊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2015年08月至2018年08月,浙江冶金集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8年08月至2020年0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19年12月,第十二届浙江省政协委员。
2020年03月,浙江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党的十九大代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陈月亮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