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31 20:36
1980年05月—1981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岔沟林业局小学教师;
1981年09月—1982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岔沟林业局团委干部;
1982年09月—1984年07月,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教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1989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岔沟林业局团委负责人(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8月在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政史系学习);
1989年10月—199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岔沟林业局团委书记;
1990年12月—1993年05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
1993年05月—1995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学习);
1995年09月—1998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1998年09月—2003年06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副旗长(1998年6月至2000年4月在吉林大学马克思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3年06月—2007年01月,兴安盟纪检委副书记;
2007年01月—2011年08月,兴安盟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盟长;
2011年08月—2018年11月,内蒙古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1月—2020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2020年03月—2020年04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
2020年04月—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2020年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凯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董欣悦宣读自治区党委任免职决定。陈洁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提名担任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洁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2021年3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免去:陈洁的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职务(已当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3年7月31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陈洁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