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5 16:07
陈海帆(Chan Hoi Fan),女,公务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
陈海帆(女),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于广东广州,祖籍广东东莞,已婚,有两名儿子,一九八六年取得中山大学法学士学位,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在葡萄牙里斯本大学修读葡语及法律课程,二零零零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
一九九三年任教育暨青年局法律顾问;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任身份证明局刑事纪录处处长;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一零年任身份证明局副局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任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任澳门女公务员协会会长;一九九二年至二零一四年任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理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的提名,国务院2014年11月30日任命陈海帆(女)为行政法务司司长。
曾发表《行政程序法典浅析》、《澳门地区的出入境及居留制度》、《澳门法律本地化的现状》等文。
著有《澳门的居留制度及身份认别制度》、《毒品犯罪惩治与防范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