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10:33
陈燕发(1930.10~2012.10),男,生于广东省揭阳县渔湖区西寨村。汉族。1949年11月在本村参加革命工作,曾任副乡长、乡长,县委副书记。1982 年9月至1983年6月,任中共汕头地委常委、潮阳县委书记。1983年7月至1986年3月,任中共汕头市委副书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6年4月至6月,任汕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1986年7月至现在,任中共汕头市委副书记、汕头市市长。陈燕发是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广东省第五次、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广东省委候补委员。中共汕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汕头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10月20日5时25分在揭阳病逝。
陈燕发,又名陈恒展,1930年10月出生于揭阳县渔湖区溪南乡西寨村。1944年读五年级时,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务农。1949年11月参加工作,195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陈燕发同志1949年11月在揭阳县渔湖区先后任村、乡农会青年委员、文书、副乡长、团支部书记、乡长、党支部书记;1951年11月起先后任渔湖区宣传干事、区党委副书记,渔江乡、梅东乡党委书记;1958年10月任揭阳县梅岗公社党委书记;1961年3月任揭阳县委农村部长兼农办主任;1965年5月任揭阳县委副书记;1971年1月任揭阳县革委会农林水战线副主任;1972年12月任揭阳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1月任揭阳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2月任澄海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82年9月任汕头地委常委兼潮阳县委书记;1983年7月地市合并后,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6年4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汕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同年6月当选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1991年12月任揭阳市筹备组组长;1992年3月任揭阳市委书记;1993年2月任广东省七届政协常委、揭阳市委书记;1996年6月退休。陈燕发同志是第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广东省第五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在1952年土改复查、1953年征粮购粮、1955年农业合作化、1957年农业生产等工作中,陈燕发同志被揭阳县委评为工作模范。在担任县级主要领导期间,重视农业生产工作,能结合当地实际,千方百计提高当地的农业生产水平。担任揭阳县委副书记期间,揭阳县成为粮食高产县。在担任澄海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期间,大力调整澄海县的工业和农业生产布局,兴修水利,修筑及加固防潮海堤和江堤,平整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澄海县成为农业生产先进县。在拨乱反正时期,大力平反冤假错案,加快落实政策的步伐,解决了一大批干部的历史问题,彻底消除“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后果。在担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带领全市人民艰苦创业,全力加快汕头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掀起了汕头大建设的热潮。特别是紧紧抓住经济特区建设这项大事,推动汕头经济特区面积扩大,辐射带动汕头全市的发展,为汕头的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全新的局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燕发同志为揭阳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陈燕发同志1991年调任揭阳市筹备组组长后,带领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新市的组建工作,在配备班子、设立机构、完善机制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新市的组建,为新市尽快正常运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担任揭阳第一任市委书记期间,以新市设立和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加快交通、能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城区、开发区建设步伐,加速科技、人才、资金的引进,大力优化产业结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超常规快速发展,做了大量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增后劲的大事,为揭阳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赞誉和爱戴。陈燕发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关心揭阳市党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事业,多次参加揭阳市重大的政治活动以及参观、考察重要的经济社会建设活动,表现出一个老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崇高精神,表现出对揭阳市党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事业的高度负责和无限热爱。
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0月20日5时25分在揭阳逝世, 享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