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2 21:14
陈爱军,女,汉族,1966年9月生,安徽明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1985.09-1989.07 安徽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0.0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法规处工作人员
1990.08-1995.09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1990.01-1990.12在肥西县基层工商所、县法院刑庭锻炼)
1995.09-1999.05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经济立法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9.05-2000.09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经济立法处处长(副处级)
2000.09-2003.10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副处长
2003.10-2009.04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处长
2009.04-2009.05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9.05-2012.09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09.07--2009.12挂任省信访专员;2012.07--2012.09挂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
2012.09-2014.01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4.01-2014.03 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2014.03-2018.05 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05-2018.07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18.07-2021.04 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21.04- 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2023.01-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共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安徽省第十三届(2022.01补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陈爱军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2021年2月25日,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