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5 10:39
陈福茂,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2年08月—1985年08月,丹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生;
1985年08月—1987年04月,丹东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师;
1987年04月—1992年12月,东沟县大东镇团委书记、宣传干事、办事员、科员(其间: 1988年09月—1991年07月在丹东市委党校业大88级经济管理班在职大专学习);
1992年12—1995年11月,东沟县大东镇宣传委员、借调东港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事(1990年10月--1995年11月 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5年11月—1998年06月,辽宁省东港市大东街道党委副书记(其间: 1996年09月--1996年12月 在丹东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06月—2000年12月,辽宁省东港市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 1999年06月--2000年01月 挂职锻炼任丹东市计委农业处副处长)(1993年10月--1998年11月 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年12月—2002年03月,辽宁省东港市长安镇党委书记;
2002年03月—2002年11月,辽宁省东港市长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年11月—2007年12月,辽宁省东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7年12月—2012年05月,辽宁省东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2年05月—2012年12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年12月—2016年04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年04月—2018年09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委书记(其间: 2017年03月—2017年04月 中央党校第10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18年09月—2018年12月,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丹东市振安区委书记;
2018年12月—2021年06月,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5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21年第43号),拟任陈福茂为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并提名为葫芦岛市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1年6月20日,辽宁省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福茂的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1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第六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陈福茂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葫芦岛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8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福茂为葫芦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4年10月,拟提名为地级市政协主席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