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5 13:03
陈荣光(1889-1937),峰市乡下水犁前坑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青少年时,在峰市一带做鸡鸭小贩,后与武平土匪曾锡山勾搭,结拜为把兄弟,进而购买枪支、招收喽嘜,上山为匪,曾与仙师瑶上土匪王石甫勾结,在永定河沿岸拦截来往的船只。又经常在闽粤边界隘。口、要道抢掠行旅财物。至民国14年(1925 年),已拥有400多条枪,成了峰市一方的草头王。这时峰市正要建立水上警察局。福建省当局招安他为局长,从此由匪一变为官。
陈荣光(1889-1937),峰市乡下水犁前坑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青少年时,在峰市一带做鸡鸭小贩,后与武平土匪曾锡山勾搭,结拜为把兄弟,进而购买枪支、招收喽嘜,上山为匪,曾与仙师瑶上土匪王石甫勾结,在永定河沿岸拦截来往的船只。又经常在闽粤边界隘。口、要道抢掠行旅财物。至民国14年(1925 年),已拥有400多条枪,成了峰市一方的草头王。这时峰市正要建立水上警察局。福建省当局招安他为局长,从此由匪一变为官。 民国18年(1929年)永定暴动后,又被国民党先后封为民团团总、营长,坚决与红军和苏维埃政权为敌。他多次率部东渡汀江,袭击上杭的芦丰、稔田和永定的仙师、县城一带,还殃及梅县桃源等闽粤接壤的村庄。所到之处,大肆杀戮工农革命干部和群众,洗劫财物、焚烧庐舍、残酯狠毒。民国24年4月,陈潭秋、邓子恢、谭震林率领红军二十四师的一个营从,江西突園,到永定仙师大阜村与张鼎丞会合,被他侦悉,立即遭到他带领的粤军的偷袭。 自从被封为峰市水上警察局长以后,他就利用权势,在峰市以“股东“身份参与盐米“过载”经营,包收烟赌花捐,铸造假银元,发行峰市流通券,在汕头开设银庄,集官匪商于一身,掌握了峰市生杀定夺的大权。集敛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其骄奢淫逸,难以尽述。 民国26年(1937年)前后,他与粤军发生倾轧,全家被杀,仅第四子幸免,家财亦被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