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9-03 12:35
1974.05-1976.11 在河北省涿鹿县倒拉嘴公社卫生院制药厂工作;
1976.11-1978.12 涿鹿县倒拉嘴公社通讯员;
1978.12-1980.11 在河北师范大学张家口地区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0.11-1983.09 任共青团河北省张家口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3.09-1987.06 共青团张家口市地委副书记;
1987.06-1991.07 共青团河北省张家口市地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1.07-1992.08 河北怀安县,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1992.08-1993.02 任中共河北省怀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3.02-1996.02 任中共河北省怀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 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2-1997.12 任中共河北省怀安县委书记;
1997.12-1998.11 任河北省张家口市副市长;
1998.11-2003.02 任中共河北省张家口市,市委常委、秘书长(1998.09-2000.07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
2003.02-2006.06 任中共河北省张家口市,市委副书记(2004年7-2006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国际政治专业毕业);
2006.06-2008.03 任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委副书记;
2008.03-2008.11 任河北省人事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8.11-2010.04 任河北省衡水市委书记。
2015年3月28日,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衡水市原市委书记陈贵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7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衡水市原市委书记陈贵(正厅级)做出逮捕决定。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1月,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河北省衡水市委原书记陈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配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