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0 07:19
2015年12月,北京朝阳法院针对188个执行案件,向269个未执行判决的单位及个人集中发送了“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的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