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0:48
1948年6月7日,中共陕南区委、陕南行政公署、陕南军区在郧县城关正式成立。
1948年,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将豫陕鄂边区划为豫西、陕南两个区,分别建立区党委、行署和军区。6月7日,中共陕南两个区、陕南行政公署和陕南军区在湖北省郧县正式建立,下辖第二、第四地委。
1949年1月5日,根据中原局关于今后地委一律以地区命名的决定,第二地委改称中共商洛地委,第四地委改称中共两郧地委。安康地区的白河县和上关县(1948年11月在西县上津镇成立)时属两郧地委。
1949年10月1日,陕南行署由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划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下辖两郧、商洛、安康地区(安康还未解放,地委、专署、军分区机构已在郧县成立)。两郧地区下辖郧县、郧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6县,与今十堰市辖区相同。
1949年5月8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北军区。1949年5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孝感花园成立时,当时湖北省行政区域并不包括两郧地区。
1949年11月29日,陕南区党委、行署、军区机关由郧县移驻汉中。1950年2月,两郧地区划归湖北省建制,改称郧阳专区;商洛地区划归陕西省管辖。同年底,陕南行署和陕南军区撤销,19军军部移驻西安。
1951年2月,陕南区党委正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