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更新时间:2023-08-03 15:19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于2003年,业务主管部门是陕西省国资委,是陕西信用建设的主体单位。主要会员有一批大中型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会以引导企业、服务企业、共铸社会诚信为宗旨,以“打造信用陕西,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信有道,守信如节”的社会风尚。通过整合分散在社会各方面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对各种信用信息进行科学加工、有效披露和归档,切实解决信用信息不全、查询不便的问,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协会发展

协会与国资、工商、质检、税务、公安、司法、海关、银行、教育、电子、建设、卫生、药监等二十个部门,组成信用建设共建单位,各单位选派了信用建设联络员,负责本系统本行业信用信息的整集和传递、联手打造“信用陕西”,开展陕西省维权铸信联合行动,建立“陕西信用网”和陕西省企业信用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共筑我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陕西信用网”是整个“信用陕西”建设的主要标志和重要载体,是连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是全省信用信息披露的载体。协会还先后与中信银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结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解决融资贷款等难题,截止2012年底共为企业提供贷款总计10亿元左右,2012年9月,协会与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联合成立“陕西省城市商业合作社”为广大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专属的融资、理财、贷款等相关服务,尽最大努力提升广大企业的贷款满足率、覆盖率、满意度。当天就与50余户会员企业签订了相关协议,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2013年,协会迎来了十年华诞。巍巍三秦,春华秋实。在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协会继承和发扬了陕西人民的优良传统,秉承“敬业报国、追求卓越”的办会精神,现已发展成为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信用管理组织。协会现有建档企业2000多户,会员企业235户、信用企业290户,广泛分布于省内各地市,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主要企业,也是协会“打造信用陕西”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协会采用省、市、区(县)三级会员管理办法,设有7个部门、2个直属单位;协会现有干部职工50余人,其中信用管理专职人员16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生学历20人;建会以来,已累计为我省企业出具信用报告500余份,直接或间接促成经济合同额累计870多亿元。

科学实践,辉煌篇章。经过十年的发展,协会在科学实践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完成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两项,连续举办了九届中国西部信用高层论坛,连续承办了七届陕西省诚信奖征评活动,每年都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国内国际考察交流活动,出版发行《陕西信用报》累计66期近15万份,《信用创富》杂志49期近10万册,《诚信赢家》杂志24期近五万册,《今传媒》杂志33期近20万册,协会已与全国各省市40多个信用组织建立友好往来。工作赢得了会员企业的认可和好评,也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赞赏,同时省上领导高度评价协会工作 “项目抓得准,筹备工作细,活动效果好”。2012年,经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工作局考察同意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成为陕西省省级老年社会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协会发展开创了新的历史机遇。

2013年根据协会发展的需要和规模的扩大,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定于2013年7月20日迁入新址办公。新 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邮 编:710065 特此通告 望周知!

协会职能

1、提供专业的“信用企业”资质认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为有需求的企业出具信用评估报告书,为金融、保险等部门提供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为工商、税务、质监、卫生、海关、司法等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企业信用查询服务;

2、监督检查企业信用,受理失信、骗信投诉,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总要求,向陕西省企业诚征信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3、反馈企业信用信息,指导企业信用管理,提供信用调查、管理咨询、信用风险管理、企业融资贷款等服务。按照国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总要求,向陕西省企业诚征信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协会章程

一、宗 旨

协会以“引导企业,服务企业,共铸社会诚信”为宗旨,以“打造信用陕西,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信有道,守信如节”的社会风尚。

二、机构设置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业务由陕西省国资委主管,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于2003年,设高级顾问,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协会设立:秘书处,办公室,会员部,信用研究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企业服务部,监督投诉部,宣传编辑部,信用管理部,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

三、职 能

在主管上级的领导下,团结全省乃至全国广大行业同仁,开展企业间的信用咨询,宣传普及信用知识,信用概念,监督企业信用,规范企业服务,提高和美化人民生活,建立公正,科学的信用制度,创造诚信的市场经济环境。

1.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和管理信用市场,引导和促进企业科学规范地发展,提出行业信用管理规划等建设性意见。

2.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调查研究,举办信用管理交流及研讨会,组织产品展览会,交流会,新产品技术推广会,定期组团赴国内外考察、讲学及旅游。反馈企业信用信息,指导企业信用管理。

3.监督检查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团体和个人的宣传推荐活动,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信用团体和个人、产品进行宣传和推荐,对影响恶劣的企业、个人和事件,进行检查和曝光,大力开展信用经济,发展信用市场。

4.建立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开展企业信用的评级、认定工作,征信活动,提供国内外信用信息咨询,发挥协会在信用领域的指导作用。

5.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开展行业自律,发展信用市场,建立一种协调的市场环境。

6.建立信用人才交流中心,为企业推荐和输送专业人才,加强信用专业人才的规范和管理。

7.受理失信、骗信、无信投诉,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广大行业同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及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

2.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发展会员,壮大协会的力量。

3.组织开展信用调查,信用信息评价,信用信息管理,建立信用记录,组织和举办企业信用宣传应用和展示活动,信用咨询和国内各征信公司交换对方所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行业间的横向联系。

4.组织开展企业之间的金融借贷、银行贷款的企业互保、信用担保业务,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服务。

5.开展“信用企业”认定,信用评估、评级工作。

6.出具信用报告,提供招投标支持。

7.推荐会员单位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8.组织实行企业信用标识制度,提供项目推介服务。

9.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技能、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行业的综合素质。

10.组织建立陕西省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出版《信用创富》专刊及《陕西信用报》,建立“陕西信用网”网站。

11.征集企业信用档案资料,就企业资信、证照、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生产规模、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客户投诉内容、人力资源、产业结构、市场状况,合同覆约率,资产负债率等内容建立数据库。

1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或出台信用市场(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市场)的相关制度法规。

五、会 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入会条件:

(1)会员必须承认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2.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填写入会申请表,信用档案调查表。

(3)会长办公会议,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3.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2)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3)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

(5)获得协会提供的《信用创富》杂志和《陕西信用报》。

(6)优先优惠获得协会的广告宣传支持。

(7)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另行规定。

4.会员履行的义务:

(1)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

(6)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协会有权开除其会籍予以除名。

5.会费按届收取,一届五年。

六、组织

1.本会的组织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其职责是确定和修改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修改、通过本会工作准则、工作报告和各种议案,选举产生协会领导人员。

2.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是秘书处,每届任期五年,协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会议。其职责是贯彻执行会章和决议,或增补协会领导,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及本会财务预决算,组织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讨论本会决策性重大问题,确定奖励和表彰活动。

3.大会闭会期间,秘书处行使管理协会职权。其职责是在每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务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以上人选可连任),聘任副秘书长两人。审议变更或增补会长和常务副会长,推荐高级顾问,名誉会长,会长。由秘书长主持会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七、经费

1.本会经费以自筹为主,由协会讨论决定每年收缴范围,会员企业交纳会费或自愿赞助,所筹经费全部用于本会的办公和各种活动开支。经费开支以节约为原则,量入为出,并建立财务帐册和审批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部门及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审查监督。

2.经费收支情况每年须向陕西省国资委、民政厅、财政厅报告,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批准。

八、附则

1.本章程经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第一届第四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并报陕西省国资委、民政厅备案后生效.

2.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本会秘书处。

3.本会办事机构设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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