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11:2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信访局,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网上反映和投诉事项及视频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有关部门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反映和投诉事项。
(二)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反映和投诉事项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办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转送、交办陕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省、进京集体上访和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省内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省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医保、保卫、扶贫等工作;负责全省信访系统和局机关的人员教育培训;负责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平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综合指导处
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局内文字材料综合会稿;全省信访基础业务督导检查和培训;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负责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信访工作改革,各项工作推进,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各市(区)、县(市、区)领导视频接访检查督导等。
(三)督查室
负责对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向陕西交办信访事项以及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中、省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以及办理情况通报;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对全省信访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办信处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境外人士和其它组织给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军队给省委、省政府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陕西的人民来信;负责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受理省上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的群众来信;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对全省办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来访接待一处
负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到省委上访的接谈、引导、协调、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编报群众来访信息,筛选重要信息,起草情况反映和摘报;牵头负责对全省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六)来访接待二处
负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到省政府上访的接谈、引导、协调、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编报群众来访信息,筛选重要信息,起草情况反映和摘报;配合做好对全省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七)驻京信访处
负责与国家信访局协调对接相关业务;对我省有关人员进京到非接待场所,被北京公安机关送至分流场所的劝返工作;负责对全省驻京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分析、及时报送我省群众在京信访情况。
(八)省投诉受理办公室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网上信访投诉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和交办的投诉事项;向市(区)和省级部门转送、交办重要投诉事项并督办、审核、上报投诉事项办理结果;负责对全省投诉受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机关党委(纪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纪检工作,负责媒体融合工作,编辑《民情与信访》杂志。
省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信访督查专员3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2名),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陕西省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22年5月,陕西省信访局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荣获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