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2 14:21
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陕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公安厅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戴彬彬:陕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尚伟: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长级)
赵晓东:党委委员、特勤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向阳: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杜清江: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姜劲儒:党委委员、副厅长
高东: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新功: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党委委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党立: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参考资料:(更新于2024年8月)
陕西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警务督察总队、直属工作处、警务保障部、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刑事侦查局、法制总队、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科技信息化处、交警总队、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边防局、警卫局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为陕西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
西铁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省森林公安局、民航西北管理局公安局列入陕西省公安厅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凡违反以上六条者,省厅将给予严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辞退或开除。同时,对所其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2021年9月23日,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入选拟推荐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22年2月,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入选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侦查一处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