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2 11:43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是2018年陕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规规章草案、战略规划政策,建立全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全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牵头拟订并实施全省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省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自然资源对外合作条约、协定在全省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自然资源事务。
(十三)根据授权,对市(区)、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市(区)、县(市、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省林业局。
(十六)代管省地质调查院。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综合处
法规处(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国土空间规划局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耕地保护监督处
地质勘查管理处(省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办公室)
矿业权管理处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人事处
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
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陕西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
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
陕西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陕西省自然资源服务保障中心
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刘天雄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涛
党组成员、副厅长:董普选
党组成员、副厅长:许秋雯
党组成员、副厅长:蒲明辉
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雁林
二级巡视员、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唐亚平
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马红梅
二级巡视员:庞建军
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局长:李怡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4月,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被全国地质资料馆评为“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报送与年报编制优秀单位”。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