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18:35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成立于2002年8月2日,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的房地产行业的学术性社会团体。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成员主要由以下三方面组成:(一)全省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专门从事房地产教学、科研的专家、学者;(二)全省各级政府中和房地产有关的机构及其负责人;(三)金融机构中专门从事房地产信贷的部门及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方面的公司和专业人士等。现有会员单位50多家,个人会员200多人,遍及全省各地。本会的业务主管上级为省社科联,业务指导上级为省建设厅,政府主管部门为省民政厅。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职能,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调研部、联络部、培训部、《陕房通讯》编辑部等五个工作部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还在全省各地设立了若干办事机构。
本研究会的性质为全省性房地产方面的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是自愿结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组成人员有专门从事房地产学术研究的理论工作者、科研机构的专门研究人员及具体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活动的专业人士和实际工作者。
(一)组织联系会员进行房地产经济管理理论、房地产业发展方向、城镇住房问题、住房改革配套政策问题的研究。
(二)在房地产企业与政府间、企业与高校及科研单位间、企业与企业间承担起中介桥梁作用,以加强高校理论研究人员、房地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交流和联系,为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活动,为城市土地利用、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等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担企业和政府的相关课题。
(四)为房地产企业举办知识讲座,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举办学术报告会,开展房地产企业管理经验和房地产经济管理研究成果的交流活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水下。
(五)通过各种形式与兄弟省市房地产界进行学术交往活动,帮助会员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理论与实践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