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21:07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建设,确保陕西省若干所高校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争取更多省属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重点支持10所基础良好、特色鲜明、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省属本科高校,建成国内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2010年第126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陕西省确定的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一共12所(除了985、211高校)。
2011年,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2010年第126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陕西省确定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一共11所(除了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在此之后又加入了西安邮电大学,截至2018年6月,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共12所。
省属1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分别是: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石油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12月,除了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大学,其余10所高校均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西北政法大学情况较为特殊,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虽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五院四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