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4 16:24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3年6月23日,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核准并登记注册的法人社团,是由陕西省各高等院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以及高等教育方面的有关团体自愿组成的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群众性学术社团组织。
1983年6月23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并选举成立第一届理事会。
1995年4月6日,举行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成立第二届理事会。
2000年,由陕西省民政厅批准为法人单位。
2001年10月28日,举行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成立第三届理事会。
2006年12月17日,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成立第四届理事会。
2014年7月8日,举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成立第五届理事会。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3/5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学会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六)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七)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三)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代表学会开展学术交流;
(六)筹备召开会员理事会,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截至2023年6月,学会有分支机构8个。
截至2023年6月,学会有团体会员89个。
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加入学会意愿;拥护学会章程,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学会的服务;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履行义务:
(一)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利益,宣传学会章程;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缴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单位会员应向学会推荐一名日常工作联系人,并报学会秘书处备案。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不执行理事会决议,严重损害学会声誉,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学会的基本任务:
(一)促进陕西高等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发展;
(二)组织有关高等教育的学术会议,交流科研成果和经验,编辑出版会刊和有关高等教育的情报资料;
(三)开展高等教育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发现和培养高等教育研究人才;
(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调查研究、教学评价和咨询服务。
(一)会费
学会按照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会长单位1万元/年;副会长单位5千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千元/年;理事单位2千元/年;个人会员100元/年。
(二)各方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2021年5月10日,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主办、延安大学承办的“庆祝建党100周年与陕西高等教育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延安大学召开;6月18日,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主办、咸阳师范学院承办的“新时代陕西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咸阳师范学院召开;12月9日,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与WRE Digital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智慧高校CIO西安论坛举办。
2022年7月24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大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承办了西北地区-陕西分会场。
2023年6月25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主办,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承办的“陕西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院士工作站召开。
学会编辑出版会刊《现代教育》。
2023年12月7日,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分会、长安大学(长安大学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共同承办的2023年陕西省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外语演讲比赛决赛在长安大学举行;12月19日,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分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承办的陕西省第七届中外合作办学座谈会暨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分会2023年工作会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召开。
2022年8月4日—6日,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在西安举办,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获得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突出贡献奖。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年度科学研究项目是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围绕陕西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公益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开展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为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2023年4月18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召开;11月,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科研项目结项评审会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召开。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重点课题是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探索推进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而开展的研究课题。
2023年4月18日,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论证会召开;6月,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重点课题评审会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召开;12月,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重大课题结题评审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召开。
2023年10月23日—27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在陕西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分两期举行,来自陕西省各普通类本专科高校、成人(函授)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340人参加了该次培训。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全省高等教育界以及有关方面的力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