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社会主义学院

更新时间:2023-01-19 14:04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简称陕西社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

办学历史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1958年成立。

1984年恢复办学。

1987年开始基建。

2000年结束了自恢复办学。

办学条件

办学规模

学院占地22.8亩,拥有2800平方米办公楼及11600平方米集教学、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教学综合楼和3124平方米的教职工宿舍等相关配套设施。

师资力量

学院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等5个部门。学院人员编制49人,现有工作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35人;学院有专职技术人员12人,外聘教授68人。

硬件设施

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2.4万余册,并设有“省直机关书屋”;有会议室4个,每个可容纳20—30人,教室2个,每个容纳70人左右, 1个多功能厅,容纳200人左右,1个报告厅,容纳110人左右;现学员宿舍120间,一次可容纳200余人培训。

办学成果

学院自1984年恢复以来,在陕西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为我省培养了大批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我省统一战线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1年底,我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96期,培训学员 26601人。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院内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和会议纪要的起草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订立并监督执行;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报刊征订、电话管理、保卫、接待和家委会等工作;编辑学院《工作通讯》。

二、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培训教育;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培训、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数学进度;负责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员学籍、档案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和考核工作;采购、保管、发放教材;管理教学设备;负责电化教学。

四、教研室

教研室为事业编制。

主要职责:按照学院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科研活动。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统战理论、社科、文史等方面的教学、理论研究;编写教材,总结探索教学规律,交流教学经验,参与制定教学计划;提出学院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研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参与组织教研人员业务水平的考核;负责学院图书馆的资料、图书采购、借阅、管理工作及教学参考资料的整理;编辑《学报》。

五、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的房产、基建技术资料保管;负责车辆管理;负责劳保、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负责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学院绿化、美化、环卫管理;负责学院水、电、气、暖的日常管理及设施保养、维修工作;负责学员、职工食堂及学员宿舍管理与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李进权:陕西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副省级)

崔歆: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社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周静: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李春燕: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仲伟周: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袁炜伟: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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