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

更新时间:2023-10-18 23:16

陕西科技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为在四川工作和生活的陕西科技大学校友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非法人团体,目标加强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激励为国家建设、母校发展、个人进步努力工作。

校友会宗旨

保持母校沟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校友交往”。

加强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激励校友为国家建设、母校发展、个人进步努力工作;

同时也鼓励校友健康快乐地生活。

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

第二条 本会为在四川工作和生活的陕西科技大学校友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非法人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保持母校沟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校友交往”。加强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激励校友为国家建设、母校发展、个人进步努力工作;同时也鼓励校友健康快乐地生活。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本会的方针是“联谊,交流,合作,资源共享”。

第六条 本会接受陕西科技大学校友会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会秘书处办公地址为成都市少成路1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促进校友间、校友和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

(二) 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母校发展、个人进步努力工作;同时也鼓励校友健康快乐地生活;

(三) 组织校友聚会(每年两次左右),交流所在行业及单位情况、个人工作情况、前瞻性科技及学术动态等;

(四) 鼓励校友间使用相互资源,利于大家工作、学习及生活。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在陕西科技大学(包括西迁咸阳前的北京轻工业学院陕西省轻工业学校西北轻工业学院)学习过的学生及工作过的教职工,拥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参加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申请,表达入会意愿;

(二) 由秘书处核准。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批评、监督本会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

(四) 自由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 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四)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 按期交纳会费;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过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商业活动,除非完全为本会利益并获理事会授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8—10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理事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会员大会通过;理事由会员推举,会员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 本会设成都、都江堰、乐山、宜宾四个分会,每个分会设一名分会长负责联系联络。分会长由会长提名,分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本会常务机构是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事项;秘书处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

(三) 审议会长工作报告和秘书长财务工作报告;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若因需要经过理事会提议或经1/3以上的会员书面签名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且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形成临时会员大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或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校友中较有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向会员大会汇报本会工作;

(二) 提名各分会长人选;

(三)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四)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五) 批准或授权秘书长处理重要事务。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 向会员大会汇报财务工作报告;

(三) 向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草案,经过理事会决议后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 获会长授权或批准后,代表本会处理重要事务;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开支及财务信息公开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理事会成员缴纳理事费(包含会费);

(三) 会员自愿多缴纳的会费;

(四) 企业或个人赞助;

(五) 单位、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开支

(一) 本会经费用于每年两次校友会聚会和每年1-2次的理事会开支,主要是开会的场地费和就餐费,会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等各自自行解决;

(二) 会员间、各分会的交流和聚会,不在本会经费中开支;

(三) 每年两次校友会聚会和每年1-2次的理事会,会员带家属来并参加就餐的,家属每人次交就餐费。

第三十条 财务信息公开

秘书处每年进行一次本会财务公开,主要公布收支明细。可以在校友会聚会时开展,也可以用邮件通讯方式进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拟于2014年元月举办的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秘书处。

成员介绍

名誉会长:李发祥

会长:赵 琳

副会长:王康健 张锦阳 郑保华 齐中平 孙 丽 丁立宁

秘书长:张锦阳(兼)

副秘书长:齐中平 孙 丽

乐山分会长:王华军

宜宾分会长:梁 好

绵阳分会长:任坤标

成都分会长:张锦阳(兼)

成都分会80组组长:孙卫东

成都分会设计院组组长:任西茜

成都分会90组组长:李天国

成都分会2000组组长:丁立宁(兼)

理事:郑保华、赵联盟、吴晓龙、左 键、侯建平、黄蜀生、孙 丽、钟千琼、胡 鸿、孙卫东、袁明忠、杨 俊、姚学君、齐中平、李天国、邓志宏、徐 彪、冯 琦、陈 翔、李俊龙、丁立宁、李小燕、刘建军、徐长青、刘 丹、胡安平、王康健、罗建雄、任西茜、张锦阳、董绒亮、王华军、赵 琳、胡大力、张平华、唐中友、胡智敏、梁 好、管秀琼、李名敢、任坤标。

会徽释义

1,“川”形似“鼎”,有四川特色,有历史底蕴;

2,“三点”似“人”形,代表三人象征校友之间团结,亲密无间;同时代表“水滴”轻工离不开水、啤酒、白酒等;

3,中心处“竹子”代表四川,熊猫的故乡,竹浆造纸是陕科大校友创造的杰作,彰显坚韧挺拔,不惧严寒酷暑,万古长青的校友情;4,左右下方“卷轴”状,代表皮革、造纸等;5,蓝色给人以理性、宁静、深邃、无限之感,是科技的象征;

6,中间两点代表玻璃、机械、陶瓷等“硬质”材料,具有极强的工业感。

联谊会

陕科大四川校友会2017年联谊会

2017年5月20日,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2017年联谊会在成都金河宾馆举行。四川省轻工行管办主任李发祥、四川校友会会长赵琳、四川校友会秘书长张锦阳、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副会长郑保华、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康健以及四川省历届校友代表百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陕西科技大学四川校友会会长赵琳主持并致欢迎词,他对广大校友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对学校给予四川校友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后四川校友会秘书长张锦阳介绍了四川校友会一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会议氛围热烈融洽。参会各位校友作为轻工各个行业的中流砥柱,各自介绍自身行业企业的优势资源,相互交流。希望通过校友会这个平台能够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校友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各种方式支持陕西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如直接参与指导,帮助安排社会实践和就业等等,加强校企结合。并为校友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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