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1-10-19 20:05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黄陵矿区腹地—黄陵县店头镇,这里煤炭资源丰富,黄陵矿业集团一、二号煤矿、黄陵建新煤矿、建北煤矿、陕西红石岩煤矿等省属国有煤矿拥有20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黄陵矿业集团一、二号煤矿1200万吨/年配焦煤资源和二号煤矿二盘区主焦煤资源是优质的煤化工生产原料。公司北距革命圣地延安198公里,距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陵28公里,南距省会西安200公里。包茂高速公路西延段(西安—延安)、210国道及省道黄畛(黄陵—上畛子)公路,正在建设的西安—黄陵第二条高速公路,店后(黄陵店头—铜川后列桥)公路,西延铁路和开工建设的侯韩黄(山西侯马—陕西韩城—陕西黄陵)铁路与黄陵矿区铁路专用线在煤化工园区交汇,交通运输条件顺畅便捷。

企业简介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为主体出资组建而成,整合各方资源、管理、人才、营销优势,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框架构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经济运行机制,致力于打造西部第一、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附加值,实现上下游产业互动、良性协调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机关设九个部室和八个生产车间,由三级管理变为二级管理,精简管理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公司经营管理层以感恩股东、积极进取、廉洁自律、坚守诚信的忠诚度抓好园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以建设一流煤化工园区,建立一流工作业绩,树立一流工程品牌,打造一流员工队伍,塑造一流管理团队为目标愿景,回报股东的高度信赖。

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领导下,负责黄陵煤化工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黄陵煤化工项目按“一园两区”建设规划,分曹家峪、白石两个园区。曹家峪园区采于2008年10月奠基,2009年8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2×100万吨焦炭、10万吨化产、30万吨甲醇、10万吨合成氨的配套煤化工项目,是以煤为基,产业延伸,循环增值的煤炭综合利用新项目。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TJL550D型的5.5米侧装煤捣固焦炉生产工艺,配套建设化产、甲醇、合成氨等化工生产能力,建设工期四年,计划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60亿元左右,利税10亿元以上。白石园区规划建设现代煤化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黄陵煤化工循环经济项目充分利用黄陵矿区富集的煤炭资源,发挥资源就近便利的低成本优势,构建原煤生产——洗选加工——精煤炼焦——化产品回收(煤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焦炉煤气制甲醇——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煤矸石供热(发电)——灰渣利用的循环经济链条,实现有限的煤炭资源不断循环增值,吃干榨净,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成立以及黄陵煤化工项目建设,是黄陵矿业集团积极实施煤能转化、转变发展模式、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落实七年循环经济战略的重大项目,黄陵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的建设,必将成为振兴革命老区经济的强大引擎,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环保事件

2018年4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一事。陕西省委、省政府对央视报道问题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执法检查组赶赴现场,查处该企业违法排污情况,督促整改工作。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主要存在七项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小时均值多次超标,2号焦炉烟囱烟气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二是1号、2号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长期未运行,其中1号焦炉烟囱分析仪与工控机数据不一致;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1号、3号锅炉烟气进入脱硫塔前泄漏严重,筛焦工段除尘装置长期不运行;

四是1号、2号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装置未验收;

五是熄焦水及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严重超标;

六是未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

七是存在规避检查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环境执法局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行政处罚410万元。对企业存在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目前,该企业合成氨、甲醇生产工段已全面停产,焦化工段处于焖炉状态,卫生防护距离内剩余28户群众全部搬离防护区,脱硫脱硝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设备制作安装和装饰工程正在同步进行,预计今年10月完成。

2018年6月28日,陕西省环保厅通报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给予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师永贵,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选怀,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赵成平,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治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成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贺世民、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石新华、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徐随阳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化产车间主任陈涛,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产车间副主任张朋朋,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产车间原工段长张魁,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产车间仪表工漆维维,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产车间当班班长、主操邹磊3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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