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23:55
除弟子律,秦有关吏师弟子管理的法令。涉及学籍、黜免、任用等条文。秦制“以吏为师”,政府设学室,为吏师设弟子以教授之,规定:弟子须正式登记在籍,吏师对表现劣者有权除名,有权役使弟子,但吏师不得任意处置、役使和笞打处罚弟子,否则将被问罪罚资;弟子可免徭役和兵役;弟子业成,吏师应认真鉴定其才能、品行,保举任用,如鉴定有误致任用不当,处以剃去颊须、发往边地充军二年之刑。对吏师弟子也给予一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