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裴度中书舍人制

更新时间:2023-08-30 17:24

《除裴度中书舍人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除裴度中书舍人制

司勳郎中知制诰裴度,以茂学懿文,润色训诰,体要典丽,甚得其宜,施之四方,朕命惟允。况中立不倚,道直气平,介然风规,有光近侍。台郎满岁,班列当迁,纶阁之职,所宜真授。可中书舍人。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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