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08:59
陵阳镇位于县城东5公里,东临石臼港,南靠兖石铁路、日东高速公路,辖53个行政村,对空面积54.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万亩。境内335省道、225省道纵横交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陵阳镇位于县城东5公里,东临石臼港,南靠兖石铁路、日东高速公路,辖53个行政村,4万口人,对空面积54.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万亩。境内335省道、225省道纵横交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历史上就是投资经商的最佳境地。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9.8亿元,同比增长19%;工商税收完成386万元,增长68%;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元,增加540元,增长17%。陵阳镇水土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名胜古迹20余处。陵阳河遗址出土了国内罕见的酿酒器具和大口尊的象形文字,被中国考古界专家公认为汉字雏形,将汉字历史上推到公元前5000年,是大汶口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镇积极发展品牌农业,注册了“陵阳河”牌瓜菜商标,申报了西瓜、西红柿、西葫芦、大姜、绿芦笋5个A级绿色食品认证,建起了“莒县万亩A级绿色瓜菜出口创汇基地”、“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园”、“山东省科普示范基地”、“日照市西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全镇以大棚瓜菜为主的特色农业发展到2.8万亩,是鲁东南最大的瓜菜生产、批发、加工集散地。同时,该镇在335省道两侧规划建设了占地2300亩的工业基地,2005年共引进招商引资项目32个,实际到位资金1.2亿元。
“陵阳”之名,最早见于明代嘉靖《青州府志·乡社》,其中有“陵阳店”和“陵阳社”,陵阳店是明代莒州十三店之一,说明陵阳在明代就已经是莒州境内的商业重地。当地自古以来就流传着“七洙流,八葛湖,十二陵阳,一杭头”的民谣。“洙流”、“葛湖”、“陵阳”、“杭头”都是村名,“十二陵阳”是指哪十二个村?由于年代久远,村名变易,现代人多不知晓,但有一点是人们公认的:陵阳之名,由来已久。
“陵阳”地名浅释
陵阳,顾名思义,陵墓之阳。“陵阳”这个名字包含着阴、阳平衡的含义。古人研究周易八卦,其中有阴阳平衡的讲究,阴阳平衡则吉,阴阳不平衡则凶。陵墓为阴。因此,“陵阳”这个地名从阴阳八卦上讲是非常吉利的。
今陵阳镇驻地东北约2公里处东上庄村有两座古墓,东西并列,相距约500米,当地俗称大王坟、小王坟。陵阳之名即因处在这两座古墓之阳(古文中山南水北曰阳)而得名。
莒县陵阳镇陵阳街村共208户,596口人,耕地面积330亩。全村共有党员44人,建国前老党员3名。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健全,并能发挥各自的作用。三中全会前,该村是当地出了名的穷村,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集体无一分钱积累,外欠银行贷款3万元。1984年,改队建村,共产党员马先富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组建了新的两委班子。他们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确立了重点抓工业,抓好工业促农业,走“以工养农,以工补农,农工商贸”一体化发展的路子。马先富把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羊毛衫厂、小型服装厂和个体运输队达36万元的资产无偿捐献给集体,全体共产党员把自己一分一角的钱凑起来搞集体项目,村办工业以此为基础,滚动发展。除当年偿还了银行贷款,村民的口袋里第一次揣上了集体分给的现金。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持,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经济工作实现快速发展,2005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1亿元,人均纯收入9300元。
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党支部始终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突出作法是: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政策、学理论。党支部始终把党员教育作为重点来抓,在对党员进行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育的同时,利用电教设备和有关教材,每月初一、十五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特色理论,集体收看省市县组织部下发的电教片,并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办法,系统学习了《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文件选编》,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农村党员先进生教育材料汇编》,结合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交流学习及思想认识和提高的心得体会,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上来,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得以充分发挥。二是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党总支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如:党总支议事制度、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村民选举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规民约等。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抓好落实。村内的重大事情首先在党内讨论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实行政务公开,对财务、事务按月张榜公布,对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议事会表决通过,监督执行。党总支注意培养后备年轻干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005年有3人入党,2006年计划发展党员2人。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先后开展了艰苦奋斗教育、“五爱”教育、理念教育和“党员身边无次品”活动,实行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勤劳致富,带头计划生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处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凝聚了民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村党支部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齐要。经济工作选准一条好路子。该村党支部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原有经济基础,确立了走“工业壮大、集体增收,农民富裕”的路子,重点抓农业龙头项目的改建扩建,以东莒公司为依托,培植农产品基地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奔小康。从2003年到2005年三年内,通过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采取企业利润中拿出一块资金,社会经济能人入股一块资金等形式,累计投入8000万元,扩建恒温库150间库容总量5.6万吨,使东莒公司的农业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带动本村村民种植绿芦笋200余亩,辐射带动莒县及周边地区果蔬基地10万亩。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该村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提高村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村里投资300余万元,建起办公和综合服务大楼,成立农民技术学校,利用文化中心,引导广大村民学现代科学知识和先进生产技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提高村民的“两个素质”。二是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抓好普法工作,抓好村规民约建设,开展“五星级光荣户”评比活动。通过评选“好婆媳”“文明家庭”“致富标兵”“优秀党(团)员”等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促使了激励机制,促进了村风民风的根本好转,杜绝和根除了“脏乱差”和社会丑恶现象,全村实际20年无计划外生育,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先后被评为县市省级“文明单位”。三是实践“三个代表”,发展公益事业,集体投资4万余元,建起文明一条街和文明直通车,集体免费为村民安装闭路电视、自来水,完成了全村改水改厕工程,硬化了街道,条条街道植树种花,达到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改善了居住环境。集体20年免去了村民的统筹提留款,老党员干部享受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五保老人由集体供养,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享受30-60元的生活补助,70岁以上的老人集体收回了口粮田、责任田,按每亩产量发放食品、食油、面粉等,对病灾户和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每个村办企业帮扶一家(人),发给基本工资,广大村民赞誉说:“还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村两委本着“科技兴村,产业强村”的指导思想,重点培植“龙头企业”,培育“绿芦笋”产业,扶持个体面食、糕点、纸箱和塑料制品加工业,全村发展种植绿芦笋200亩,扶持30余户个体加工业,户均年增收3万余元,为农民增收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村民对物质生活水平的需求日益提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陵阳街实际,村党支部制定“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紧紧围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力求各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取得实践成果,深入开展党建“三级联创”争创“五好”村党支部;二是加快我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小城外建设步伐,制定科学的村级总体规划,在村集体补贴为主的前提下,计划在2006年年底完成450米沿街楼和20户户均面积160平方的居民楼建设,分期分批推进第二次村级建设,力争在2010年前家家住上小康楼,搞好村庄绿化,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实行助学金制度,学前和小学阶段儿童每生每年补助2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补助500元,高中阶段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考入重点大专院校的一次性补助6000元;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费用全部由集体承担;繁荣我村文化事业,建设高标准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文化信息网络室,加强对村民的文化和科技培训,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五保老人,全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荣复转业退伍军人集体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和日用品;四是切实加强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农村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对独生子女户和“纯女户”实行奖励政策,确保奖励费按月发放,落实到位。倡导婚育新风,开展人口理论的普及和学习,提高生育和保育水平,优化农村人口结构;五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开展“平安村”、“平安户”的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开展有“五五”普法活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使村民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权,构建农村安定祥合,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该村多次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济强村、小康村”称号,1992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村镇建设明星村”,1995年6月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党支部先后三次被日照市委授予“红旗党组织”、“红旗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村民委员会两次被评为“省级模范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马先富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当选为九届、十届人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3月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