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19:00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本县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
(三)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年审和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组织对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五)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市场物价运行状况;负责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成本价格调查,部分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价格听证;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对刑事案件的涉案物、行政案件中的追缴物、没收物、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对价格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涉案物价格进行鉴定和认证;负责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等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综合全县物价工作情况。负责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综合性价格政策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起草、送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接待、安全、卫生、保卫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信函、报告的印发、登记、传阅和处理以及车辆调度等工作;负责会务、人事、劳资、财务财产、房管、房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青妇、计育、社会综合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综合协调各职能股室工作关系;指导价格监测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并会同县财政部门拟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协调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收费及教育行业收费,参与费改税等涉及收费的政策研究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审批县属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协调仲裁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争议;负责会同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实施年检年审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清理整顿乱收费;
服务价格股:负责组织实施《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研究拟定全县服务价格政策及办法,办理县城内单位的服务价格登记手续和年度检审;负责医疗、卫生、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旅游、涉外、宾馆、餐饮、机动车停放、有线电视、农村经营以及各类有偿服务等系统、行业的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商品价格股:负责实施电力、石油等行业价格管理,研究拟定管理政策及办法;负责管理全县电力、原油及成品油、军工、基准地价、交通运输、医药产品、少数生活必需品价格;负责城市自来水(含自来水管安装),公共汽车和煤气(含煤气管安装)等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价格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上述价格的调整、改革方案;拟定和调整县管理上述价格的范围、原则和方法,制定或审核属于县管理的价格和经营差率;协调、仲裁上述的价格争议;负责邮政、通信资费(含电话线工程安装)、交通(含公路、水路等)、国土、石油、电力等延伸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负责价格监测、价格成本调查。
党组书记、局长李小笑 :主持全局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罗荣华 :分管政工和物价检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明琪 :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腊求:负责全局业务工作。分管收费管理、价格认证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松青:负责纪检工作。分管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刘艳辉:负责扶贫、双联、烤烟办点等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工会主席周荷秀:负责工会工作。分管价格管理、成本审核和价格监测工作。
局下设2个二级机构,即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单位)和价格认证中心(正股级单位)。
价格监督检查局
负责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在全县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的价格自律;负责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组织对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负责建立群众性义务物价监督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健全价格监督网络机制。
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全县涉案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鉴定、认证并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