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21:04
隆头镇(已撤销),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介于东经109°37′42″—109°49′76″,北纬28°82′50″—28°94′87″之间,地处龙山县南部,东靠靛房镇,南临酉水河与保靖县比耳镇相望,西连里耶镇及贾市乡,北接苗儿滩镇,镇人民政府距县城98千米,总人口66.77平方千米,截至2011年末,隆头镇总人口8017人。
清朝时期,隆头镇境域属四甲里。
民国元年(1912年),属捞车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四区辖隆头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为隆道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划隆道乡为隆道和隆头2乡。
1950年,属五区辖隆道乡。
1951年,隆道乡划为六区。
1956年,撤区并乡建隆头镇。
1957年7月,把水坝、庆口、捞田、杉树、大溪等村划出建为水坝乡。
1958年10月,水坝乡并入苗市公社。
1961年5月,水坝乡从苗市公社分置出来成立水坝公社。
1965年5月,并入水坝公社。
1985年1月,撤水坝公社恢复隆头镇。
2015年11月,撤销隆头镇。
截至2011年,隆头镇下辖1个居委会、9个村民委员会、4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5年末,隆头镇下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大河社区、联合村、庆口村、捞田村、水坝村、杉树村、新双村、隆头村、光明村、大溪村;镇人民政府驻喇叭口。
隆头镇介于东经109°37′42″—109°49′76″,北纬28°82′50″—28°94′87″之间,地处龙山县南部,东靠靛房镇,南临酉水河与保靖县比耳镇相望,西连里耶镇及贾市乡,北接苗儿滩镇,镇人民政府距县城98千米,总人口66.77平方千米。
隆头镇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分为多冲、沟、台地,主要山脉有马狼坡,境内最高峰尖山位于杉树村海拔1002.2米,最低点大喇司位于光明村海拔228米。
隆头镇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7.2℃,1月平均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6.8℃;7月平均气温32℃,极端最高气温39.6℃,最低月均气温2.4℃,最高月均气温32℃,平均气温年较差7.8℃,最大日较差22℃,生长期年平均303天,无霜期平均282天,最长达318天,最短为21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225小时,年总辐射93.06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361.2天,年平均降水量1417.9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13天,最多达141天,最少为81天,极端年最大雨量1902.2毫米,北端年最少雨量912.6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5月、6月和7月。
隆头镇境内河道属西水流域,为七级河道,境内最大的河流为西水河,从里耶至拔茅流经境内新双村、隆头村光明村,长15千米,主要支流有洗车河、贾市河。
隆头镇境内有可利用养殖水面200平方千米,年利用养殖水面有1215亩。
2011年,隆头镇有耕地面积3765亩,人均0.49亩可利用草地0.61万亩,林地8.1万亩。
截至2011年末,隆头镇辖区总人口8017人,其中镇常住人口617人,城镇化率7.71%,另有流动人口113人,总人口中男性4129人,占51.5%,女性3888人,占48.5%,14岁以下1502人,占18.7%;15至64岁5791人,占72.3%;65岁以上的724人,占9%;总人口中以土家族为主,共7982人,占99.6%。
截至2011年末,隆头镇总人口8017人。
2011年,隆头镇财政总收入117.45万元,比上年下降0.03%,人均财政收入1365元,比上年增长0.07%,农民人均纯收入1365元。
2011年,隆头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农业总产值3313万元,比上年增长29.37%,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生产粮食3208吨,人均420千克,其中水稻79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柑桔、药材,柑桔种植7296亩,产量1366吨;油料作物3435亩,产量372吨,蔬菜种植2850亩,产量1468吨,主要品种有辣椒、白菜、萝卜,畜牧业以生猪、牛、羊为主,生猪饲养量2000头,年末存栏1600头,羊饲养量1000只,年末存栏950只:牛饲养量1000头,年末存栏580头:家禽饲养量1.5万羽,生产肉类170吨,其中猪肉135吨,牛肉7吨,羊肉5吨,禽賃18吨,畜牧业总产值2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92%,累计造林1.5万亩,其中防护林0.9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0.6万株,林木覆盖率69%。2011年,水果种植7290亩,产量2453吨,主要品种有柑桔,产量1270吨,渔业以网箱养又尾为主,可用于水产养殖的面积200平方千米,人工水产养殖1215亩,水产品总产量571吨,主要品种有淡水鱼类、蟹、虾等,渔业总产值38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1.72%。
2011年末,隆头镇共有商业网点12个,从业人员12人。
2011年末,隆头镇辖区有学校1所,在校学生355人,专任教师2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80%,小升初升学率99.8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9%,教育经费达56万元,国家财政教育经费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8%、24%。
2011年末,隆头镇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7个,建筑面积199平方米,藏书1.05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4人,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人。
2011年末,隆头镇辖区内有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8所,病床8张,专业卫生人员4个,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助理医师0.2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0.125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600人次,病床使用率65%,法定报告传染病(甲乙类)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947人,参合率95%,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平均住院补偿率90%,实际补偿率90%,孕产妇死亡率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0‰、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5‰,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0‰,在辖区内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00‰。
2011年,隆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2户,人数181人,支出39.2万元,月人均170元,城镇医疗救助1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0人次,共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7户,人数591人,支出5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6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0人,支出1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5人,支出12.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2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65人次,共支出2.325万元,比上年增长2.5%,城乡临时救助591人次,支出1万元,比上年增长5%。
2011年末,隆头镇有邮政投递点1个,全年投递国内函件0.55万件,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完成0.05万件,征订报纸0.4万份,杂志0.1万册。
2011年末,隆头镇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2.5千米,生产能力400吨/日,年生活用水14.6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排水管道2千米。
2011年末,隆头镇拥有主变压器24台,总容量1500伏安,高压输电线路1条,总长度1105千米,用电负荷7000千瓦。
2011年未,隆头镇有各类水利设施210处,其中水库4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处,小Ⅱ型水库3座)电力提灌站1处,农村供水工程37处,塘坝168口,总灌溉面积0.3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31万亩。
2011年未,隆头镇有隆头港口和汽车站点,镇区道路总长度4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2米,道路铺装面积3.39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1平方米。
隆头镇因镇落在洗车河与酉水河交汇的北岸似龙形,河边有一块巨石耸立为龙头,隆与龙音同而得名。
隆头镇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西水船歌、土家族山歌、土家族上梁歌、土家织锦技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