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8 18:38
隋洪波,男,汉族,1970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毕业,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1988.09-1990.07 黑龙江省呼兰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90.07-1994.08 黑龙江省尚志县一曼中学教师(其间:1991.07-1994.07东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4.08-1996.03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政研室干部
1996.03-1997.09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科级研究员
1997.09-1999.03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科级秘书
1999.03-1999.12 黑龙江省尚志市委办副主任兼保密办主任
1999.12-2002.10 黑龙江省尚志市石头河子镇党委书记
2002.10-2006.11 黑龙江省尚志市副市长
2006.11-2010.04 黑龙江省方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06.04-2008.09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0.04-2011.01 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1-2015.10 黑龙江省同江市委书记
2015.10-2017.12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12-2018.12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2017.07-2018.07挂职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2018.12-2020.06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
2020.06-2020.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候选人
2020.07-2020.08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2020.08-2021.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21.07-2024.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委书记,伊春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4.07-2024.09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伊春市委书记,伊春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4.09-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国土开发保护、水利、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林草局,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北大荒农垦集团。
联系省供销社,省测绘地信局、省气象局、国家林草局驻黑龙江专员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4年7月23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隋洪波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