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就业族

更新时间:2023-01-06 02:13

翻译,开网店,当自由撰稿人,做家教等,没有通过规范就业渠道获得固定职业,而通过同时打数份短暂“零工”获得收入的大学生隐性就业族越来越多。之所以称之为隐性就业者,是因为他们的职业状态并未反映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记录或其他管理劳动就业的形式中。

基本简介

在金融危机和历年累积未就业者双重因素的影响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很大,手中没有“offer(指用人单位发给求职者的接收函)”而选择做隐性就业的人不在少数。

当前现状

1、年轻一族热衷隐性就业

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用人单位减少了招聘岗位,不少大学生开始考虑通过隐性就业避免“毕业即失业”的尴尬。所谓隐性就业,是指没有按照规范就业渠道获取固定职业的一种工作和生活状态。一些大学生,特别是设计类、艺术类和翻译类专业的大学生,往往采取隐性就业的形式。

隐性就业对不少毕业生来说,算是一种就业前的“热身”,金融危机下这种现象更多。由于称心的工作不好找,又不想闲着,于是趁着这个时候充电、积累经验,等经济环境好转后,这些毕业生还是希望找到合适的正规职业。尽管选择“隐性”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成为隐性就业者就意味着告别了“毕业即失业”的窘境,有不少人一边“隐性”一边创业。

2、收入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没有固定的工作,也不像上班族那样收入稳定,但不少隐性就业族靠打零工就过上了优越的生活。“隐性就业族的生存状况参差不齐,有好有坏。”山东大学人事处的王旭锋表示,学习艺术、翻译、设计和软件开发等专业的学生由于有“一技在身”,要价又比相关企业要低,往往有机会从事各类中短期项目,较易采取隐性就业的方式解决生计,甚至过上比捧“铁饭碗”更优越的生活。

一位在网上开店的网友发帖表示:“毕业时由于没有什么具体的职业规划,于是就去凭兴趣赚钱。但经营的还算不错,所以就业到底是显性还是隐性并不重要。”但并不是所有的隐性就业者都是一帆风顺的,许多隐性就业者都面临着很大的生存压力。

3、隐性就业的原因不尽相同

近年来,大学生隐性就业族的规模不断扩大,这一方面是受到市场需求、专业冷热程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大学生就业观念的改变。

中国就业网一项调查显示,有37.84% 的高校毕业生赞成隐性就业。而隐性就业族作此选择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有甘之如饴者,也有被逼无奈者,还有人把隐性就业当作寻找正式工作的过渡。

隐性就业者大都思维活跃、向往自由,很多人在就业时选择开网店、做翻译、撰稿,甚至同时兼职打几份零工。不过,大多数人就业的初衷仍是找一家常规、稳定的单位,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未果,才最终走上隐性就业之路。

社会理解

尽管对于大学生来说,隐性就业表现了他们积极面对生活的勇气,但是社会对隐性就业族、自由职业者没有形成一种理解、关怀的氛围。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甚至是社会意识,都会不自觉地认定这不是长久之计,对他们的要求还是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

毕业生自身可以接受隐性就业,但他们的家长和亲属多半不赞同他们的选择。家长们觉得还是应该找一份稳当工作,不然诸如生病了、老了、接不到活儿了之类的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没有保险等福利,年轻时还无所谓,但想到将来还是很担心。收入较低的隐性就业族,在家人眼里几乎等同于“不务正业”,想获得支持实在很难。

“隐性就业族,尤其是其中收入较低的,在一些人眼里等同于不务正业。”殷少刚表示,社会对隐性就业族、自由职业者没有形成一种理解、关怀的氛围,更别提支持了。长期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致公党山东省委副主委肖培树认为,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却相对落后,这给隐性就业族的生长提供了很大空间。正因为如此,全社会应该对隐性就业族给予更多理解,“学生有什么错?这是国情使然”。

权益保障

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成为隐性就业者,就意味着告别了“毕业即失业”的窘境。人们普遍认为,隐性就业确实能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但没有触及根本,隐性就业族本身就面临着很多“麻烦”。

“表面来看,一些隐性就业族的收入较高,比很多上班族都要好,这是没有考虑单位福利、住房公积金等,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鹿立表示,隐性就业族多为年轻人,“要是生病了怎么办?老了怎么办?接不到活儿了怎么办?”

由于隐性就业族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往往也没有固定的劳动场所、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所以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在2009年就业形势下,选择“隐性就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但这个群体的存在也带来了不少问题,由于很多“隐性就业者”是兼职,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所以一些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发生纠纷时难免会有些被动。虽然我国的各高校都在主张先就业后择业,但对于“隐性就业”的学生来讲,还是应该对自己的以后有个正确和长远的规划。

按照《劳动法》规定,任何形式劳动关系的确立都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隐性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困境之下,用人单位往往处于强势地位,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劳动报酬、劳动保护、 社会保险等内容,使大学生隐性就业者有能力、有条件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谈判,尤其是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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