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税收

更新时间:2023-10-10 18:04

隐性税收是指有税收优惠投资以取得较低税前收益率的形式间接支付给税收当局的税收

产生动因

隐性税收是由于税收优惠资产可获得的税前投资收益率低于非税收优惠资产可获得的收益率而产生的。如果的两种资产提供相同的税前现金流.但一种资产的税前现金流比另一种资产的税前现金流享受更优惠的税收待遇.那么理性的纳税人就会竞价购买税收优惠的资产,导致两种资产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税收优惠资产的价格就会被抬高.而因为两种资产的税前现金流相同.结果造成税收优惠资产的税前投资收益率将低于非税收优惠资产的税前收益率。在重要而特殊的情况下(如完全竞争市场下),它们的价格持续变化,直到所有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都相同。也就是说.在没有更多的税收规则约束和市场摩擦的情况下.税后收益率的平均化是市场均衡的一个必要条件。从纳税人的角度看.降低的这部分税前收益相当于缴纳了部分税收。它不一定交给政府拱应商、消费者都有可能成为隐性税收的受益者。隐性税收的最终归宿是跟市场结构相联系的,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隐性税收归宿于不同的对象。

对比

隐性税收与显性税收是相对的一组概念。隐性税收产生的动因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主要有完全免税、部分免税、税收抵免、较低的边际税率、按比资产经济价值下降速度快的比率计算税前扣除等)。市场会抬高税收优惠资产的价格,导致税收优惠资产的税前收益率低于非税收优惠资产,纳税人通过获得较低的税前投资收益率隐性地支付了税款。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的纳税主体均是纳税人,但税收的支付对象不同:显性税收的支付对象是税务机关,而隐性税收的支付对象根据引起隐性税收的动因各异,可以是生产要素供应商产品的消费者等。因而,笔者认为,显性税收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负担的应当支付给税务机关的税款;隐性税收可定义为纳税人持有税收优惠资产而获得较低的税前收益率,承担导致税前收益降低的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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