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11:05
集团银行制亦称多银行持股公司制。单一银行持股公司的对称。通过持股公司控制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银行组织形式。主要是美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之一。所谓银行持股公司,是通过持有一定比例(美国规定2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票,控制商业银行股权的垄断组织。它本身一般不直接经营银行业务,而是专事收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票控制额,以便对它们实行控制和操纵,决定它们的重要人事和经营政策等。
银行持股公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控制一家银行的单一银行持股公司;另一种是控制两家以上银行的多银行持股公司,亦称集团银行。美国的集团银行,在20世纪初就已存在,二次大战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美国历史上,长期实行单元银行制,不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20世纪初以来,对此虽有放松,但仍受很大限制。美国的商业银行为了冲破这种限制和有利于日趋激烈的竞争,便纷纷建立多银行的持股公司。通过以持股公司把多家银行变为附属机构的办法,起到类似设立分支机构、扩展银行的作用。虽然表面上各家银行的名称仍不相同。与此同时,这些控股公司还新设或控制了名目繁多的非银行附属机构。这一制度,实际上使大银行把一系列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置于自己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