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更新时间:2024-10-30 15:22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是新疆霍尔果斯境内开发区,面积约73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霍尔果斯口岸30平方公里左右(含国务院已批准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3.16平方公里)、伊宁市35平方公里左右、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8平方公里左右。

简介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在霍尔果斯设立特殊经济开发区,对于霍尔果斯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中央在霍尔果斯建设特区的决定,使我们立于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浪尖,逢此历史性机遇,我们深感无比的压力和动力,我们要力争在城市规划、资金、项目、产业的谋划上以开拓的思维,把霍尔果斯建设成一个高起点、高品位的现代化、国际化的西部特区。

基本情况

国家已初步明确的政策

前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专题听取了新疆关于产业集聚园区有关情况的汇报。初步了解州党委提出的“一区三园”的规划思路,明确了设立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有关政策。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其中含配套区用地10平方公里, 62团用地25平方公里,口岸用地65平方公里),首开20平方公里。

1、对特殊经济开发区的政策

(1)、霍尔果斯经济特殊开发区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政策。(2)、中央财政对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给予资金补助,重点用于特殊经济开发区的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执行10年。由中央财政出资支持解决目前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8.5亿元的基础设施资金缺口。(3)、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未利用地指标,农用地一次性转用成建设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使用戈壁荒滩开发建设产业集聚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免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  (4)、2011年至2020年,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全部留在当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研究和完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作为境内关外特殊区域的优惠政策。(6)、《关于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意见》确定的差别化产业政策重点向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倾斜。(7)、赋予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2、土地支持政策

(1)、2011年至2020年,对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给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具体目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2)、中央财政对进入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执行10年。(3)、特殊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和基建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即征即退,采购国产设备和基建物资退还增值税。特殊经济开发区内进口能源资源产品加工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即征即退。(4)《关于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意见》中确定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要对特殊经济开发区给予重点倾斜。对特殊经济开发区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事业保险费给予补贴。(5)、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信用担保资本金,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成立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国内外银行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内设立营业机构。(6)、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特殊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用电价格(生产两高一资产品的企业除外)。

建议增加的政策

1、2011-2020年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亿元,分别支持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由中央财政出资30亿元,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设立信用担保资本金。3、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注册的企业2020年免挣企业所得税。减收部分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4、2011-2020年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税收中央分成部分全部留在当地,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利用荒滩建设产业园区、引进产业项目,实现零地价,不受土地利用规划限制,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6、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禁止的项目外,下放项目投资审批权限,由自治区审批,报国家有关部委备案。7、区内企业进口周边国家能源、矿产、农产品进行加工,以及区内企业生产产品出口周边国家取消进出口配额、许可证限制。8、开通经停伊宁机场直飞哈国阿拉木图、吉国比什凯克的国际航线。9、关于外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的问题。公安部1985年授权伊犁州公安局霍尔果斯口岸设立签证处,对外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后由于业务少,该业务自然终止。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有关规定,入境外国人多的口岸多设有口岸签证处;我国加入WTO以后,应顺应“出入境人员大出大进、快出快进”的国际发展趋势,为来华旅游观光、商贸洽谈、参加会议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境便利,霍尔果斯是全疆目前出入境最便利和出入境人员最多的口岸。我们建议恢复霍尔果斯口岸签证处及落地签证业务。10、关于开通赴哈免签旅游问题。2001年5月,外交部、公安部批准哈国公民在霍尔果斯口岸区域内实行免签一日游购物。该免签制已实施7年,但中国公民到哈国区域仍需签证。为了体现中哈两国交流对等原则,进一步加强中哈两国人民的友好交流,满足日益增多的国内游客赴哈旅游的愿望,促进霍尔果斯口岸旅游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们建议国家高位推动解决中国公民从霍尔果斯口岸进入哈国免签一日或多日购物游。

最新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力度,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决定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建设两个经济开发区,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增长点。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新疆工作的战略部署,在加强对新疆的金融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取成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为落实“向西开放”战略,此次针对喀什和霍尔果斯两个开发区的特点与需求出台了《意见》。2012年7月,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喀什、霍尔果斯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意见》。

《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提出对两个开发区实施倾斜性信贷扶持政策、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鼓励开发区开展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大力支持设立各类金融机构、鼓励金融创新在开发区先行先试,同时在直接融资、保险业改革创新、外汇管理、支付结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开发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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