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3 13:07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7月,2006年4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园区位于霍山县城东部。
园区概况
近年来,围绕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已形成食品酿造、高端装备制造、光源电器、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主导产业,培育了迎驾集团、应流集团、世林集团、天易金属等一批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截至2023年底,开发区现有工业企业500余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27家,高新技术企业7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8家,主板上市公司2家,上市公司在霍设立公司5家。
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发展百佳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开发区、安徽省出口创汇基地、安徽省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区、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安徽省大别山生态食品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安徽省霍山县先进高温合金基础材料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安徽省节水标杆园区等称号。
2022年国家级开发区培育期考核位列13位,2022年在全省 131 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评中,位列 51 位(全市第二),2023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位列全省第36名,开发区“暖心党建”入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杂志全国年度百佳园区党建品牌案例,2023年度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中位列11位。
产业基础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霍山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础雄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以应流集团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产业,具备铸造成形、精加工和模块化制造完整产业链,生产的产品跃居全国领先水平。霍山县获批省级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省级中小企业集群,产业格局更具竞争力。
装备制造产业代表企业:应流集团、五洲新春、东方节能、博鑫精密、昕悦铸造、恒鑫铸造等;
汽车零部件产业代表企业:汇能、新昕、固沃、圣洁五金、明彧、安久、顺达、南方汽车、宝龙;
电机产业代表企业:大川电机、双合电机、永泽电机、三创电机、宝龙电机、三优重工。
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霍山县拥有霍山黄芽、油茶、中药材、霍山石斛、毛竹等特色资源,现有茶叶基地20.64万亩,产值约36.85亿元;油茶林面积23.84万亩,产值0.72亿元;中药材种植基地5.5万亩,年产中药材约6.6万吨;霍山石斛基地1.5万亩,产值42.2亿元;拥有毛竹55万亩,产值22亿元。霍山县获批省级大别山生态食品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霍山石斛、茯苓、断血流更被评为“十大皖药”。
绿色食品产业代表企业:迎驾集团、宜康食品、汉唐清茗、鑫茗雨、七哥食品、鑫建安等;
中医药产业代表企业:回音必制药、安力肽生物、天下泽雨石斛、中科健诺、斛生记等;
毛竹产业代表企业:丽人竹业、恒鑫竹业、富强竹业、丰乐竹业等。
新材料产业:
着力把新材料产业打造为霍山县新的优势产业,成为霍山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瞄准细分市场错位发展,壮大铝颜料产业、新型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等新材料产业。
铝颜料产业代表企业:天易金属、赛尔、博颜新材料等;
新型建筑产业代表企业:森普建材、龙钰古建、美天新材料、美瑞鑫装饰材料、恒美玻璃等;
塑料制品业代表企业:优胜美新材料、亚力包装、三信包装等。
优惠政策
建设进度奖励:
对独立供地工业项目按协议约定建设进度,对厂房建设达基础正负零、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建成投产三个节点时,按实际建设用地面积分别给予1万元/亩、2万元/亩、2.2万元/亩建设进度奖励。
设备补贴:
(1)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独立供地工业项目(不包括资源类开发项目和其他认定不给予设备补贴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享受设备投资5%的补贴政策。
(2)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厂房项目,享受设备投资5%的补贴政策。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外资项目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资1%补贴。
(4)以上补贴原则上只对新设备补贴,以购置发票、购销合同并经评估审计认定为准,自企业投产之日起3个月内兑现。
高质量发展奖励:
(1)独立供地工业项目、约定期限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厂房项目,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前三年按企业销售收入的4%左右给予高质量发展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对县级财务贡献度;后两年按照企业销售收入的2%左右给予高质量发展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对县级财务贡献度的50%。
(2)新落户县内企业自协议约定投产之日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年薪达30万以上(单个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人),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县级财政贡献(不包含上市减持)的100%,连续五年奖励给个人。
以上扶持政策实现一年一兑现,在下一年度第一个季度完成对上一年度的奖补。县级财政贡献度是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
租赁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扶持:
(1)单层厂房基本租金为7元/平方/月,当入驻企业年缴纳税收达到150元/平方、200元/平方、250元/平方、300元/平方、350元/平方及以上,租金分别按照7元/平方/月、5元/平方/月、3元/平方/月、2元/平方/月、0元/平方/月计算。税收低于150元/平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入驻标准化厂房。
(2)二、三、四层厂房基本租金标准分别为6元/平方/月、5元/平方/月、4元/平方/月,租金扶持政策比照单层厂房比例执行。
(3)租金按年度以基本标准缴纳,经认定符合扶持条件的先缴纳后扶持。
(4)厂房管理按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
购买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的扶持: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项目,或已经租赁该厂房的企业,鼓励其购买政府标准化厂房,可以按建筑物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价格为依据,以评估价格并经审计部门组织复核后购买;5年内实付租金冲抵购房款,同时享受生产性厂房扶持政策,比照享受建设进度奖励。其中,新引进项目扶持政策在企业投产之日起3个月内兑现。
生产性厂房扶持:
独立供地工业项目,单层生产性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鼓励企业新建多层生产性厂房,第二层厂房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第三层厂房每平方米补助300元,第四层及以上厂房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扶持政策在企业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兑现。补助总金额不高于600万元。
“一事一议”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且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以及国内行业头部企业、央企、上市公司、国内500强等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或本政策未涉及的新型业态项目和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项目,可视项目具体情况,在建设进度奖励、高质量发展奖励、设备补贴、代建厂房、产业基金、融资贷款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项目,自纳税之日起,视其对县级财政贡献额度按一定比例扶持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具体标准、兑现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对固定资产投资低于6000万元,但对产业链延链补链、“卡脖子”等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确需供地的,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