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21:19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是江西省青山湖区的一个组织机构,曾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2019年3月25日,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入选江西省文明办“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2月,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十届获此殊荣。
检察长:王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