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音乐学院

更新时间:2024-07-11 15:17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是山东半岛地区最高音乐学府,由音乐学博士,教授,山东省“十二五”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青岛大学第三层次特聘教授,青岛市政协委员,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学方向硕士导师王静怡教授担任院长。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四个本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硕士点和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十一五”和“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

办学实力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位于中国著名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脚下,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青岛师专音乐系,后师专升为师范学院,于1993年并入青岛大学。1998年开办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在该系基础上,2000年11月青岛大学成立艺术学院。2003年学院获得音乐学硕士点。2004年8月改名为“音乐学院”。现今,学院已发展成胶东地区最高音乐学府,学院拥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和作曲技术理论四个本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下的16个方向的音乐学硕士点和艺术领域音乐表演艺术硕士学位点。学院音乐学学科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连续十年获得山东省重点学科。

学院党政及办公机构:姜世安任院党总支书记,王静怡任院长,孟雷任副院长(兼任院党总支副书记),王文俐任副院长,张博任党总支副书记,胡瑞琴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学院拥有教授7名、博士6名、副教授15名、硕士40名,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外留学人才12名,师资队伍的数量和层次在山东省音乐类院校位居首位。近年来学院教研成果丰硕,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与奖励十余项,列举全省音乐类高校首位。此外,学院还长期聘请小提琴演奏家吕思清任名誉院长,国内外著名音乐家著名艺术家戴玉强、赵瑞林、朱昆强、左继承、李春华等人担任客座教授,大大提升了学院的教学水平。

学院现有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作曲系、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键盘系、舞蹈系八个系科,拥有学生交响乐团、合唱团、民乐团、室内乐团、舞蹈队等音乐实践演出团体,旨在通过实践巩固理论教学,通过舞台展现教学成果。在课程的安排中重视交响乐团合奏课、民乐队、合唱课等实践性课程,同时,学院为学生提供大量参加演出和比赛的机会,通过重点培养拔尖学生参加国内外比赛、每周举办音乐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每学期期末进行演出等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水平,获得了全国荷花杯奖、山东省技能大赛奖以及全省合唱比赛等众多比赛奖项。学院还与美国密苏里大学音乐学院、德国陶森根音乐学院等国外知名大学建立了互派留学生及教师进修互访关系,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可以申请交流学习,为学生提供了获得国际先进的音乐技能和知识的机会。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将根据艺术人才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加强专业设置,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师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继续开门纳贤增强学院活力与竞争力,使音乐学院成长为蓬勃发展的一流艺术院校。

发展历史

音乐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青岛师院音乐系,于1993年并入青岛大学。

1998年开办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在该系基础上,2000年11月青岛大学成立艺术学院。

2003年学院获得音乐学硕士点。2004年8月改名为“音乐学院”。

院级领导

学院党政及办公机构如下:王静怡教授任院长,姜世安任院党总支书记,孟雷任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张博任副书记、王文俐副教授任副院长,胡瑞琴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6名博士、22名硕士(10名国外留学人才),教授、副教授22人,此外学院还长期聘请国内外著名音乐家、音乐教育家担任客座教授或举办音乐会、讲学活动。学院已与美国密苏里大学音乐学院、德国陶森根音乐学院建立了互派留学生及教师进修互访关系。

2003年音乐学院获得音乐学硕士点,现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学硕士点和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点,下设“中外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作曲”、“复调”和“音乐表演各专业与教学”等十几个研究方向,在教学研究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中国音乐史学(导师:王静怡教授)、外国音乐史学(导师:于青教授)、民族音乐学(导师:王静怡教授)、作曲(复调、曲式分析)(导师:张旭冬教授、康建东教授)、钢琴(钢琴伴奏)(导师:王文俐副教授、苏勇生副教授、宋艺闻副教授)、民乐(笛子)(导师:孟雷副教授)、视唱练耳(导师:张宝莉副教授)、声乐(导师:王景彬副教授、韩迺舜教授、张夏琴副教授、王爱琴副教授、朴春燕副教授、王丽娜副教授、张志红副教授、董文华副教授)、小提琴(导师:王琳副教授、邓列加教授、刘玉霞教授)、中国民族舞蹈表演与教学(导师:张琳仙教授、张琪玲副教授)、中国传统音乐学(导师:刘晓静教授)、音乐文化管理(导师:张桂林教授)、音乐编辑学(导师:夏文涛主任编辑)等。

发展战略

2001年学院增设了音乐表演本科专业,2002年招收了第一批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为了适应音乐表演的学科多样化,学院设立了以声乐专业、键盘专业、管弦专业、民乐专业、音乐学专业为主,包括几十种乐器、专业门类的教学体系,聘请国内优秀专业人才担任专业主任,把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教学经验引入音乐学院。在教学中坚持规范化的专业教学模式,充分发挥现有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聘请国内外著名的艺术家、演奏家担任兼职教师,保证了学院在学科建制和教学上与国内外的艺术教育接轨。除了全日制本科教学,音乐学院还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艺术教育,开办了面向社会各界科目系统、多样化的爱乐艺术学校、附属艺术高中、青岛东方私立学校联合开办了音乐特长班,以及多年来成功进行了函授本专科的教学。2005年学院又开设在职硕士课程班。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将根据艺术人才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加强专业设置、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师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继续开门纳贤增强学院活力与竞争力,使音乐学院成长为蓬勃发展的一流艺术院校。

重点学科

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

本学科已经具有的优势、特色:

青岛大学音乐学学科在青岛大学和音乐学院党政部门领导下,在“十一五”期间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已在省内外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科队伍与科学研究方面:

本学科具有山东省唯一的“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本学科方向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有教授7名、博士5名,还有多名从美国、英国、德国等知名大学引进的优秀人才。同时,聘请著名指挥家卞祖善先生为院长,吕思清等多位国际高水平专家,以及国家级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人为兼职教授。良好、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不仅保证了高水准的本科与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质量,同时也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科研队伍,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科研和教学成果。我校音乐学科以建设“音乐之岛”“海洋文化”为文化特色的山东省龙头城市——青岛市为基点,逐步将学术研究领域扩展至半岛及国际视野下的海洋音乐文化研究大范畴。

2、人才培养方面:

现拥有3个音乐学本科专业,1个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涵盖音乐表演、音乐理论与作曲技术、中国舞表演与教学研究四个领域,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学、作曲、复调、电子音乐等15个研究方向。成为我省各艺术院校音乐学科专业最为齐全的单位之一。同时,本学科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培养重点研究基地中承担着美育教研重任。

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我校音乐学院下设的八个系均有固定的办公室、共有100多间琴房、两个专业化的舞蹈训练教室、大小两个音乐厅以及电子音乐研究室、图书资料室等,尤其是国内一流的音乐厅(1200人座),不仅是国际音乐大师演出、教研基地的必备场所,同时也成为文化部“国际小提琴比赛”、和全国“荷花杯”舞蹈大赛的指定场所。

4、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与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建立山东省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研究中心,以及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阿肯色中央州立大学和韩国韩世大学建立了师生互派交流项目。同时,我校音乐学院交响乐团被省教育厅命名为“山东省大学生交响乐团”,并得到国家教育部资助和扶植,在省内各大专院校巡演中得到广泛好评。学科不断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成功举办了高校声乐、舞蹈等大师班,以及多次山东传统音乐传承研讨会,推动了地区间及国家间的学术交流,拓宽了科研与教学的领域与视野,推动了科研与教学的发展。

5、科研成果方面

本学科近年来科研成果显著,有国家一类出版社出版的专著4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5项,国家级教学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山东泰山文艺二等奖2项,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0项,以及其他科研项目20余项。音乐表演方向的教师连年获得山东省师生音乐技能大赛一、二等奖。

目前,本学科已形成专业方向齐全,理论实践兼顾,传统与现代共存的学科特色,并在此基础上,以国际化视野下海洋音乐文化研究与创作为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切实体现出综合性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广阔视野和艺术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特性。

“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措施及预期标志性成果:

一、建设目标:本学科在十二五期间将围绕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需要,建设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音乐学学科,培养一流的音乐研究、创作和演艺人才,开展海洋音乐文化交流与胶东半岛传统音乐文化及其音乐形态研究,建成展示山东省音乐教育水平窗口,服务地方城市文化品牌的国内先进音乐学科。

二、建设内容:本学科在十二五期间,将在十一五建设基础之上,突出和整合现有的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作曲基础理论和音乐表演方向的优势力量,进一步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增加高学历、高水平师资,建设有山东特色、海洋音乐文化特色的学科平台,在3-5年内,在海洋音乐文化和传统音乐方面出一批高水平成果,填补我国海洋音乐文化交流研究领域的多项空白,推动山东省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研究,建立本学科的地方特色和优势。同时,本学科将在此基础上,本着服务与社会,服务于当地的理念,配合省市文化建设,加强研究成果产业化,创作和演出一批优秀音乐作品,成为省市音乐的品牌。在“十二五”期间争取成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培养单位。

三、建设措施及预期标志性成果:

1、梯队建设与创新团队

利用省市与青岛大学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术骨干,成立由9名教授、16名博士以及20-30名高水平人才及中青年骨干专家组成了学科梯队,同时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创作实践队伍,加速研究成果的舞台实践转化,5年内争取建成国家级创新团队。

2、平台建设与科研成果

(1)建设“海洋音乐文化研究所”,下设的山东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中外音乐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和动漫电子音乐创作与研发中心。3-5年内,在海洋音乐文化和传统音乐方面出一批高水平成果,专著5本、ISSCI文章20篇,填补我国海洋音乐文化交流研究领域的多项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和立项20项,举办国际海洋音乐研讨会和亚太民族音乐研讨,扩大学科影响力;

(2)聘任山东音乐文化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为兼职教授,建立起地方音乐文化进课堂的教学体系,推动山东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研究,打造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保护示范基地,建立本学科的地方特色和优势;

(3)通过对本学院多学科领域与综合大学技术与学科的整合,借助青岛市动漫经济与电子经济的优势,建立先进的电子音乐技术制作研发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动化漫电子音乐研发中心。通过科研与实践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做好音乐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工作,在5年内将本学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特色音乐学科。

3、教学建设与人才培养:

本学科将在现有本科与研究生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教学基本设施投入力度,改善教学科研条件,设立艺术教育基金和学科研究基金,保障学院有计划地进行学科研究项目,邀请专家教学、举办大师班和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加强教学实践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交响乐队、山东民乐队,围绕海洋音乐文化和传统文化的研究、创作与演出,适应山东省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出具有严谨作风、扎实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熟练表演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学科开设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介绍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涵盖音乐表演、音乐理论与作曲技术、中国舞表演与教学研究四个方面方向。本学科拥有山东省唯一的“十一五”音乐学省级重点学科和“十二五”音乐学重点学科。目前,本学科已形成专业方向齐全,理论实践兼顾,传统与现代共存的学科特色,并在此基础上,以国际化视野下音乐文化研究与创作为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切实体现出综合性大学音乐学专业的广阔视野和艺术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特性。本学科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有7名教授、5名博士,以及多名从美国、英国、德国等知名大学引进的优秀人才。科研成果显著,拥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等众多课题,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山东泰山文艺二等奖等30余项科研奖励,学科科研及教学实力在山东省位于前列。

音乐专业学位方向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学位,是2009年获批的全国第二批MFA硕士培养的单位,旨在培养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具备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较高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艺术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本专业现拥有作曲、小提琴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民乐表演、视唱练耳、钢琴伴奏等多个培养方向。本专业的培养突出专业特点,以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实践为主兼顾艺术理论及内在综合素质的培养为特色,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本专业拥有一支著名指挥家、我院院长卞祖善先生训练指挥的高水平管弦乐队和多项美国大学师生互派交流项目作为交流实践平台。教学科研队伍实力雄厚,其中有5名教授、2名博士,以及多名从美国、英国、德国等知名大学引进的优秀人才。师生连年多次获得山东省技能大赛一、二等奖。

课程设置

音乐学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泛的音乐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突出的音乐学理论专业知识的音乐学理论人才,具备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能在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艺术学、教育学、钢琴教学、声乐教学、基本乐理、合唱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音乐学概论等。

本专业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理论方向)

音乐表演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艺术学、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方向:民族管弦西洋管弦键盘声乐器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艺术学、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舞蹈学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各类专业艺术团体从事舞蹈理论研究工作,掌握主要舞种的风格特点、技术,具备舞蹈基本技能及实践能力、剧目鉴赏和教学能力,用于专业文艺团体、文化艺术单位、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成为学校师资和基层舞蹈文艺骨干。

主要课程有: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鉴赏与批评、舞蹈训练学、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组合、舞蹈编创、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等

◇其他

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现代音乐分析等。本学院具有“音乐学”“艺术硕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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