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后宫

更新时间:2024-04-27 08:01

青岛天后宫,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19号,始建于明成化三年(1467年),原名“天妃宫”,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改名“天后宫”。历经清代康熙,同治及民国时期多次维修扩建,形成规模,有殿宇16间,占地面积341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历史沿革

明代万历年间即墨县将青岛村开辟为海上贸易港口,称“青岛口”。据道光版《胶州志》载:“金家口、青岛口海船装卸货物抽取税银,尽征尽解无定额....”说明青岛海运事业日盛。明成化三年(1467年),在这里建立了天后宫(初称天妃宫)。据《太清宫志》载,当时由胡家庄的“胡善士”捐施土地建成天后宫圣母殿三间和龙王、财神两配殿。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又由主持道人宿义明募集款项进行初次维修和扩建。

据记载,清“雍正十一年制定地方长官春秋致祭”天后,所以雍正年间,又进行了第二次重修。相传天后宫大殿,就是这次重修时所建。

清同治元年(1862年),在山东建立了东海关,同治四年(1865年),在青岛口建立了分关,六月又一次重修天后宫,并重建了“戏楼”。据《募建戏楼碑记》载:“窃闻青岛开创以来,百有余年矣,迄今旅客商人云集而至......天后殿前旧有戏楼遗址,而栋宇全无,不堪适观......”天后宫戏楼的建成,成了青岛口的一处文娱场所。同治十三年(1874年),再次重修。现保存有修庙碑记,碑记载:“盖闻天后以孝成神,以慈爱民,仁护海国,泽洽波臣,而旅客商人云集于此者,尢赖其鸿波不扬,惊涛顿息故无不念以酬圣德焉。墨邑青岛口,旧有天后行宫以妥神灵,不过粗具规模,未足以壮观耳...宏舸连舳,巨舰接舻,乃增其旧制、敞之以庭堂、峻之以阶级、节棁耀彩、金碧腾辉,可谓威镇四海......今将众商捐资,诸船施助并督理之人勒于右,以垂永远。”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天后宫又曾重修,又购置香火地二十亩,规模越来越大,今太平路小学一带亦原庙产范围。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青岛商民集资对天后宫再次进行扩建,除将戏楼、钟、鼓楼重新改建外,还增建了殡仪馆,主要建筑均改用黄绿色琉璃瓦。这时的天后宫共有殿宇16栋,建筑面积一千一百多平方米,成为一处保持清代雍正时建筑风貌颇为壮观的香火胜地。

20世纪60年代,天后宫遭受严重破坏。

1996年,青岛市人大通过了《尽快修复并合理利用天后宫》的一号议案,青岛市人民政府拨出专款本着“修旧如初”的原则全面修复,并将其辟为青岛市民俗博物馆。

2022年11月15日,青岛天后宫恢复开放。

建筑格局

青岛天后宫在平面布局上延续了天后宫的特征,沿轴线呈中心对称布局,共有2进院落。青岛天后宫沿轴线分布有戏台、牌坊、正殿,两旁分设钟鼓楼、厢房等。与其他天后宫不同的是,青岛天后宫融入其他神像的祭祀,在轴线两边另分布有药王庙、送子娘娘庙、督财府、龙王殿等配殿。

主要建筑

戏台

戏台是根据1996年的戏楼相片等资料修建复原的以清官式建筑风格为主的楼阁建筑。戏台与山门合二为一,即一层为山门,形成人口空间,二层为表演空间。整体为凸字形平面,面阔三间。一层三面加腰檐,二层为庑殿项,采用黄琉璃加绿琉璃剪边,屋架为直梁抬梁式结构,梁枋上施苏式彩绘。戏台两侧置钟鼓楼。

牌坊

牌坊与其他天后宫不同,青岛天后宫戏台正对着牌坊,1996年,牌坊重建,正中悬挂“神明默佑”牌匾。牌坊后两侧有两块碑石,刻录了清同治四年(1865年)和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重修天后宫的事迹。

正殿

正殿在牌坊的正对面,也称“天后殿”。正殿面阔三间,宽10.4米,深6.6米。主体结构形式为抬梁式,屋顶为硬山式,且屋面无起翘,采用了典型的北方屋面做法。正殿前檐采用卷棚顶,为南方建筑中用来降低室内空间的做法,也是天后宫建筑中最常见的一种构造做法。此处的卷棚顶是1996年正殿维修时重新设计的。正殿两侧设配殿督财府、龙王殿。

历史文化

天后宫新正民俗文化庙会是青岛民间沿袭了几百年的传统年俗中的一项典型集体活动,是以妈祖信仰为依托的祭祀习俗,经过多年的完善改进,与青岛民风民俗紧密结合,具有浓郁的地方传统民俗特色,成为新春正月青岛的一个品牌传统文化活动。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天后宫制定了致祭制度,并建成大殿,鳌山卫和浮山所的官员们分春秋两季前来祭奠,使这里形成了规模盛大的海滩庙会,即新正民俗文化庙会。“文革”时期,天后宫遭受了巨大的人为破坏,1996年,天后宫得到了重新整修,变成了一座焕然一新的青岛市民俗博物馆,新正民俗文化庙会也得以恢复。

天后宫新正民俗文化庙会经过了历史的沉淀和民间的自发推动和发展,具有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民间信仰、寓教于乐和传统民间文艺传承等重要价值,作为一种民间信仰和民间文化活动,具有其独特的影响力。

天后宫新正民俗文化庙会已入选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青岛市民俗博物馆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19号,青岛天后宫内。是一处集收藏、展示、研究妈祖文化、民俗文化、海洋文化于一身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青岛市民俗博物馆树立并恪守“民风乡韵”的服务品牌理念,旨在挖掘、保护、传承青岛市最纯正质朴、最富于特色、最贴近生活的民俗文化。

青岛市民俗博物馆依托于历史悠久的天后宫而建,是展示青岛城市历史变迁的窗口,亦是北方妈祖文化的重要传承地。该馆现有民俗文物藏品1000余件,包括年画、剪纸、饽饽磕子、刺绣、泥玩具、石雕等各种反映青岛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品和日常生活器具。馆内常年举办各种特色展览,如“妈祖文化陈列展”“民俗钱展览”“中国民间玩具展”“乡间民居展”“端午习俗展”“清明习俗展”等。位于天后宫西侧的“天街艺林”,则为烙画、编织、彩绘、剪纸、雕刻等民间工艺提供了现场展示空间。该馆每年定期举办纪念妈祖诞辰、妈祖升仙祭拜等活动。

妈祖文化

妈祖文化肇于宋、成于元、兴于明、盛于清、繁荣于近现代,妈祖文化体现了中国海洋文化的一种特质。历史上宋代出使高丽、元代海运漕运、明代郑和下西洋、清代复台定台,这一切都体现海洋文化的特征。中国民间在海上航行要先在船舶启航前要先祭妈祖,祈求保佑顺风和安全,在船舶上立妈祖神位供奉。这就是“有海水处有华人,华人到处有妈祖”的真实写照。而影响所及,妈祖由航海关系而演变为“海神”、“护航女神”等,因此形成了海洋文化史中最重要的中国民间信仰崇拜神之一。

老青岛人都知道有句话叫“先有天后宫,后有青岛市”。在从德国征集来的青岛最早的胶片影像资料中,有一段记录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青岛人过年时天后宫的热闹景象。从影像资料中,可以看出天后宫在青岛人生活中的重要位置。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德占胶澳后,德国对青岛进行城市统一规划,沿海一带被划定为欧人居住区。而具有中国建筑风格的天后宫成为德人的障碍,他们急欲拆除,移往他们划定的中国人居住区另建。

德国人要拆除天后宫的消息传出后,胡存约与傅炳昭等联络众人奋力抗争,迫使德人放弃了无理的打算,保留下这处很有价值的中国传统建筑。

《胶澳志•人物志•乡贤》中也记载:“胡存约......先世经营商业,事母至孝。青岛开埠之始,市政权操诸外人,华商稍能自振代表同业以参予市政者,仅傅炳昭、丁敬臣、包幼卿、周宝山、成兰圃与存约数人而已。德人议移天后宫,存约与傅炳昭等力争之乃止。以此为众所倚重。有事悉就商焉。”

保护措施

2006年12月07日,青岛天后宫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青岛天后宫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19号。

路线一:乘6路、26路、214路天后宫站下

路线二:乘1路、25路、202路、223路、225路、228路、231路、304路、307路、311路、312路、316路、321路、367路、501路大学路站

路线三:乘地铁3号线,人民会堂站A1口出站

开放时间:青岛天后宫全年免费开放,观众参观时间为9:00—16:00(15:30停止预约及门票发放,每周一闭馆)

服务指引:

一、观众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领取免费参观券一张,方可参观游览。

二、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馆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谢绝入内;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可凭证件优先领票;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及学龄前儿童须有人陪同方可入馆参观。

三、要文明入馆,自觉爱护馆内文物、花草树木及一切设施。

四、禁止在馆内打架、斗殴、赌博、捕鸟、玩火等不文明行为。

五、天后宫部分的大殿院落及附设部分的展览室内,只供参观,不得在此游乐;室内禁止拍照,严禁触摸展厅内开放展示的展品及文物展柜。

六、自觉维护馆内环境卫生,不得乱写、乱刻乱画,不得攀登树木、折枝采花、乱扔果皮、纸屑。

七、整个馆内禁止吸烟;请勿大声喧哗,自觉维护安静的参观环境。

八、馆内配有服务部,对外出售纪念品、图书等物品,供参观者选购。

九、以上《须知》请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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