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7 09:45
青岛市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是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现任局长为李凌云。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领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齐鲁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负责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城阳旅游整体形象,建设旅游品牌体系。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新闻出版与版权工作。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内容进行监管。承担版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勘探开发以及宣传等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负责指导、协调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考古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根据权限审核管理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相关项目建设经费。组织开展有关考古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加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承担文化、旅游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促进文化、旅游、影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
公共文化科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事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和网络文化等方面改革发规划和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区文化和旅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拟订全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承办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指导开展“文艺精品工程”评奖等,指导管理全区性文艺评奖工作;;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
文旅产业科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乡村文化振兴产业发展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指导实施工作;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文化市场服务中心
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文化经营业户与印刷企业的管理等
文物保护中心
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勘探开发以及宣传等
城阳区文化馆
组织各类文艺演出、 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文艺人才、文艺创作、文化下乡、对外文化交流、基层文化建设等
图书采编与管理、知识讲座与培训、图书对外借阅、组织全民读书活动、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等。
2020年4月3日,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城阳区质量强区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2月,入选“2022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