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23:18
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风险处置;协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承担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驻青金融监管机构及各类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协调解决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诠释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协调、规划、指导金融业发展布局,推进金融聚集区建设;协调金融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搭建银企、政企对接平台。负责培育选择上市备选企业,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工作,协调指导解决相关问题;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风险处置;协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承担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