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3-12-15 22:04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All-China Youth Federation,ACYF),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历史沿革

新中国诞生前夕,为了更广泛地团结、教育全国各族各界青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设新中国而奋斗,也为了巩固和发展中国青年统一战线,在着手建立青年团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将成立全国青联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了1949年上半年召开全国青年代表大会、成立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问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全国青联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950年前后,各地按全国青联的要求定期召开了青代会。通过召开青代会,广泛接触各界、各阶层和城市街道的青年,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青联广泛联系青年开辟了工作渠道,也达到了团结教育各界青年的目的。

各地在召开青代会时,相继建立了青联组织,到1950年8月,宁夏、唐山、成都、开封、天津、太原、福建、长沙、武汉、沈阳、厦门、重庆、兰州、南昌和西安等地在召开的青代会上相继成立了青联组织。

1953年6月10日,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此次大会的代表共560名,还邀请了12个国家的青年代表参加。会议修改了全国青联章程,并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第二届委员会主席。根据全国青联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开展青联工作,大会还通过增设全国青联办公室、工商青年工作部、宗教青年工作部、社会青年工作部、科技青年工作部、民族青年工作部和国际联络部等工作机构的决定。

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全国青联和各地青联配合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在城市中的社会青年、工商界青年、少数民族青年、宗教界青年和青年技术人员等五方面青年中开展了工作。

经过8年多的时间,全国青联完成了全国各级青联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逐渐明确了工作对象,形成了一套包括青联工作制度、工作形式在内的工作机制,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作出了重要贡献。

1960年和1961年,全国青联还积极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年工作,组织或接待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青年参观团。在中共地方组织的领导下,一些地方的青联还动员少数民族青年积极参加废除宗教封建特权的活动,对广大青年普遍开展了无神论的教育。

1962年4月16日至27日,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面临着严重的困难,百业待兴,百废待举。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青联组织的恢复工作。1979年1月19日,全国青联在中断工作十二年之后在北京召开了第四届全国青联常委扩大会议,与会的80余人,认真讨论了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和将提交五届一次全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青联章程修改草案;会议还通过了《致台湾省各青年团体和台湾青年的邀请信》,诚恳邀请台湾青年同胞选派代表来祖国大陆参加青联活动,共商全国青联和青年工作的大事。在这次全国青联常委会期间,中共中央领导人胡耀邦、邓颖超接见了出席这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并讲了话。

1995年7月18日至20日,全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族各界的1006名委员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在会上致祝词,刘鹏在会上作了题为《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中华青年,为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全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国跨世纪青年工作的发展明确了任务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八届全国青联启动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包括“百名博士西部行”、“青年企业家西部行”、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和海内外青年博士服务企业等活动,举办了一系列中国青年科技论坛。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国青联先后获得了联合国世界青年奖和一九九九年度亚太经社人力资源开发奖,在国际舞台上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青年德才兼备的风貌。

2000年7月12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是在世纪之交召开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坚持爱国团结进步,动员和团结各族各界中华青年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九届全国青联以形式多样主题教育活动对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深化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创业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海外学人为国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7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与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十届全国青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凝聚各族各界青年,开展了传承长征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全国青联志愿者艺术团老区行等活动,举办了百场共享成长――十杰青年进校园活动。在港澳台交流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举办了规模最大、港澳台地区参加人数最多的“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1000多名港澳台地区青年赴上海与内地青年交流。青联事业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0年8月24日上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青联十届全委会以来的工作,确定全国青联今后五年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班子;修改全国青联章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贺辞。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代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侨联、全国台联、中国残联等团体向大会致贺词。8月24日下午,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王晓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15年7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向大会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代表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7月25日,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在京闭幕。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当选为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

2018年12月7日,十二届全国青联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改选汪鸿雁同志为全国青联主席,增选徐晓、傅振邦、奇巴图同志为副主席。

2020年8月17日上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8月18日,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完成各项议程闭幕。会议期间,全国青联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确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会徽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当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主席,徐晓、傅振邦、李程·丹增尼玛、王亚平、宗性、叶聪、巩金龙、何旗、马铁民、黄豆豆、姚明、方文墨、王萌萌、陈小艳、霍启刚、梁宏正、罗奕龙、钱菱潇等18人当选为副主席,还有251名同志当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常务委员会委员。随后举行的全国青联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委会工作机构,决定刘爱平为全国青联秘书长。

2023年10月,全国青联十三届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为十三届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艺、胡百精、夏帕克提·吾守尔和全国学联主席徐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副主席,决定团中央统战部部长赵博为全国青联秘书长。

会员团体

全国青联实行团体会员制,截至2023年12月,共有团体会员49个。其中全国性社团会员14个,地方会员31个,行业(系统)会员4个。

第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1559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

全国青联共有17个界别,分别是:科学技术、教育、农业农村、社会科学、经济、金融、法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新媒体、体育、医药卫生、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技能人才、互联网和信息服务、宗教、海外学人华侨、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界别工作委员会。

团体领导

现任领导

全国青联主席:徐晓

副主席:王艺(女)、胡百精夏帕克提·吾守尔(维吾尔族)、李程·丹增尼玛(藏族)、王亚平(女)、宗性叶聪巩金龙何旗马铁民黄豆豆姚明方文墨王萌萌(女)、陈小艳(女,高山族)、霍启刚梁宏正罗奕龙徐辉

秘书长:赵博(信息截至:2023年12月)

往届领导

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1949年5月4-11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钱俊瑞、谢雪红、钱三强、沙千里

秘书长:吴晗

与会代表:552人,委员:87人,候补委员:22人,常委:25人

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1953年6月10-15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刘导生、钱三强、吴晗、区棠亮

秘书长:于北辰

与会代表:560人,委员:120人,候补委员:28人,常委:27人

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1958年4月9-14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胡绳、杨静仁、张超、吴学谦、王光英、李梦华、李林、刘良模

秘书长:钱李仁

与会代表:600人,委员:249人,常委:31人

全国青联四届一次全委会(1962年4月16-30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王照华、丹彤、王光英、李梦华、刘良模、魏巍、钱李仁、孙轶青、林兰英、雪康·土登尼玛、杜近芳

秘书长:王传斌

委员:302人,常委:41人

全国青联四届二次全委会(1965年1月15-27日)

主席:王伟

副主席:王照华、胡启立、李文耀、钱大卫、杜近芳、徐寅生、曹锦如、徐建春、希林贝赫、刘厚明、陆钟武、胡颖、傅德喜、罗冠宗

秘书长:朱良

委员:302人,常委:47人

全国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1979年5月3-9日)

主席:胡启立

副主席:刘维明、徐寅生、周鹏程、杜近芳、高占祥、李海峰、伍绍祖、李寿葆、刘厚明、杨乐、曲钦岳、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秘书长:殷明连

委员:460人,常委:55人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1980年5月16日)增选李瑞环、荣鸿仁、刘汉良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三次常委会(1981年4月5日)增选克尤木·巴吾东、朱善卿、殷明连为全国青联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全委会(1981年8月7─15日)决定刘维明为代主席,增选何光日韦为副主席,选举冯若赐为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一次全委会(1983年8月17-24日)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克尤木·巴吾东、刘延东、李海峰、何光日韦、刘厚明、杨乐、李富荣、吴英辅、戚烈云、孙家昶、刘能元

秘书长:克尤木·巴吾东(兼)

委员:523人,常委:53人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常委会(1984年12月1日)决定覃志刚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三次常委会(1985年4月25日)改选刘延东为主席。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全委会(1986年6月30日-7月5日)增选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施光南为副主席。全国青联六届六次常委会(1989年12月19日)决定俞贵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七届一次全委会(1990年8月19-23日)

主席:刘延东

副主席: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盛承发、张蓉芳、策墨林·丹增赤烈、秦大河、关牧村、霍震寰、杨岳

秘书长:俞贵麟

委员:664人,常委92人

全国青联七届二次常委会(1991年12月27日)改选张宝顺为主席。

全国青联七届四次常委会(1993年12月8日)改选刘鹏为主席,增选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八届一次全委会(1995年7月18-22日)

主席:刘鹏

副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

秘书长:俞贵麟(兼)

委员:1006人,常委:145人。

全国青联八届四次常委会(1998年1月7日)决定巴音朝鲁任代主席,增选姜大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八届五次常委会(1998年11月26日)选举巴音朝鲁为主席,增选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一次全委会(2000年7月10-15日)

主席:巴音朝鲁

副主席: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李静海、秦文贵、竺延风、夏敬源、李杨、冯巩、张继禹、杨慧珠、黄英豪、霍震宇、黄树森、申跃

秘书长:胡伟

委员:1180人,常委:165人。

全国青联九届三次常委会(2001年12月17日)改选孙金龙为主席,增选崔波、赵勇、邱晓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九届四次常委会(2003年1月9日)决定郭长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五次常委会(2004年1月4日)改选赵勇为主席,胡伟为常务副主席,增选杨岳、尔肯江·吐拉洪、张庆伟、黄松有、刘志强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2005年7月22-24日)

主席:赵勇

副主席: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张庆伟、秦文贵、竺延风、张继禹、刘志强、郭雷、彭丽媛、屈冬玉、申长雨、卢柯、廖明宏、黄英豪、曾智雄、陈明金、刘凯

秘书长:安桂武

委员:1380人,常委:190人。

全国青联十届二次常委会(2006年1月22日)改选杨岳为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为常务副主席,王晓、张晓兰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届五次常委会(2009年2月16日)改选王晓为主席,贺军科、卢雍政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一届全委会(2010年8月24-26日)

主席:王晓

副主席:贺军科、卢雍政、王曦、邓中翰、陈雨露、于旭波、潘刚、郎朗、杨扬、学诚、程红、纪斌、陈仲尼、郑志刚、马志毅、齐兴达

秘书长:刘佳晨

委员:1401人,常委:224人。

全国青联十一届四次常委会(2013年9月17日)改选贺军科为主席,罗梅、汪鸿雁、周长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2015年7月24-25日)

主席:贺军科

副主席:罗梅,汪鸿雁,周长奎,潘建伟,徐涛,潘刚,靳伟,马化腾,邰丽华,杨扬、宗性,李嵘,冯鸿昌,郑召龙,王亚平,颜珂,郑志刚,施荣忻,马志毅,王圣博。

秘书长:刘佳晨

委员:1369人,常委:243人。

全国青联十二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2016年12月6日),改选莫志伟为副主席,王阳为秘书长。

全国青联十二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2018年12月7日),改选汪鸿雁同志为全国青联主席,增选徐晓、傅振邦、奇巴图同志为副主席,并增补部分委员和常委。调整后,全国青联共有委员1507人,常委251人。

2019年4月,改选刘爱平为全国青联秘书长。

历次大会

1953年6月10日,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60名,广泛代表了全国各族各界的青年。大会还邀请了12个国家和地区青年组织的22名代表列席了会议。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胡耀邦、世界民主青年联盟书记皮埃罗·皮埃拉利向大会致词。会上,廖承志作了题为《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将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根据全国青联工作发展的需要,大会还通过全国青联下设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和科技、工商、民族、宗教、社会青年工作部等7个工作机构的决定。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20名,候补委员28名,常委27名。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主席,刘导生、钱三强、吴晗、区棠亮为副主席,于北辰任秘书长。

1958年4月9日,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全国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共600名。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代表。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祝词。会上,刘西元作了题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在社会主义大跃进中起先锋作用》的工作报告。大会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将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更名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并将原全国青联章程中规定的每三年举行一次大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委员会的体制。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49名,常委31名。选举刘西元为全国青联主席,胡绳、杨静仁、张超、吴学谦、王光英、李梦华、李林(女)、刘良模为副主席,钱李仁任秘书长。

1962年4月16日,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302名委员出席会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在会上讲话。4月30日,周恩来与党和政府各部门的40多位负责同志再次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周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全国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商讨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全国青联副主席王照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41名。选举刘西元为全国青联主席,王照华、丹彤、王光英、李梦华、刘良模、魏巍、钱李仁、孙轶青、林兰英(女)、雪康·土登尼玛、杜近芳(女)为副主席,王传斌任秘书长。

1965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共580人,其中委员302名,还有278名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列席了会议。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陈毅、贺龙、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人员。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重新改选了第四届全国青联领导机构,选出常委47名。选举王伟为全国青联主席,王照华、胡启立、李文耀、钱大卫、杜近芳(女)、徐寅生、曹锦如、徐建春、希林贝赫、刘厚明、陆钟武、胡颖、傅德喜、罗冠宗为副主席,朱良任秘书长。

1990年8月19日,全国青联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664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万里、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李鹏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8月20日,江泽民、宋平、李铁映、丁关根等领导同志还邀请出席青联、学联会议的部分委员、代表到中南海座谈。宋德福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刘延东作了题为《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中华青年,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指导思想: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最广泛地团结海内海外、各族各界中华青年,为中国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奋发成材,为中国社会的稳定、进步和祖国的繁荣、统一,为世界的和平、发展而努力奋斗。会议选出常委92名。选举刘延东为全国青联主席,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女)、盛承发、张蓉芳(女)、策墨林·丹增赤列、关牧村(女)、秦大河、霍震寰、杨岳为副主席,俞贵麟任秘书长。

1991年12月27日,全国青联七届二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全国青联副主席洛桑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改选张宝顺为全国青联主席。1993年12月8日,全国青联七届四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刘鹏为全国青联主席,增选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为副主席。

1995年7月18日,全国青联八届一次全委会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006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荣毅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祝词。李克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刘鹏作了题为《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中华青年为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会议选出常委145名。选举刘鹏为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为副主席,俞贵麟任秘书长。1996年1月4日,全国青联八届二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建立全国青联界别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青联之友联谊会。1997年1月7日,全国青联八届三次常委会在广西桂林举行。会议接纳全国民航青联为团体会员。会议决定增设社团工作部、人力资源开发部两个工作机构。1998年1月7日,全国青联八届四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接纳重庆市青联为团体会员。会议决定巴音朝鲁任代主席,改选姜大明为副主席。1998年11月26日,全国青联八届五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巴音朝鲁为主席,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2000年1月8日,全国青联八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发出《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为早日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作贡献》的倡议,会议接纳全国金融系统青联为团体会员。

2000年7月11日,全国青联九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180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全体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祝词。周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巴音朝鲁作了题为《坚持爱国团结进步,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会议选出常委165名。会议选举巴音朝鲁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李静海、秦文贵、竺延风、夏敬源、李杨、冯巩、张继禹、杨慧珠、黄英豪、霍震宇、黄树森、申跃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2000年12月18日,全国青联九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巴音朝鲁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2001年12月16日,全国青联九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孙金龙为全国青联主席,崔波、赵勇为副主席,增选邱晓华为副主席,增补21名常委和170名委员。会议接纳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并决定青联之友联谊会换届。

2003年1月9日至10日,全国青联九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即席讲话。孙金龙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增补常委14人和委员175人,决定郭长江任秘书长。

2004年1月4日,全国青联九届五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改选赵勇为主席,胡伟为常务副主席,杨岳、尔肯江·吐拉洪为副主席,增选张庆伟、黄松有、刘志强为副主席,增补常委23人和委员189人。赵勇在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

2005年7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380名委员出席会议。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与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周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赵勇作了题为《奏响团结、创新、奉献、合作的青春旋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190名。会议选举赵勇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张庆伟、秦文贵、竺延风、张继禹、刘志强、郭雷、彭丽媛、屈冬玉、申长雨、卢柯、廖明宏、黄英豪、曾智雄、陈明金、刘凯为副主席,决定安桂武任秘书长。

2006年1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二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改选杨岳为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为常务副主席,王晓、张晓兰为副主席,增补常委42人和委员109人,并接纳中国青年报刊协会、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为全国青联的团体会员。尔肯江·吐拉洪在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6日,全国青联十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为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卢雍政为全国青联副主席。王晓作了工作报告。

2010年8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1405名委员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的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陆昊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王晓作了题为《增进共同理想信念、凝聚青年智慧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创造新的青春业绩》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226名。会议选举王晓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贺军科、卢雍政、王曦、邓中翰、陈雨露、于旭波、潘刚、郎朗、杨扬、学诚、程红、纪斌、陈仲尼、郑志刚、马志毅、齐兴达为副主席,决定刘佳晨任秘书长。

2013年9月17日,全国青联召开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为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汪鸿雁、周长奎为全国青联副主席。

2015年7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向大会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代表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2015年7月25日,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在京闭幕。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当选为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了222名全国青联十二届常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5日至6日,全国青联十二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推进青联改革有关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勇担时代责任、坚持自我革新,扎实推进青联改革的决议》《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审议通过了副主席、秘书长等人事事项,对部分违反章程的委员作出了处理。

2017年11月23日至24日,全国青联十二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就青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部署,对深入推进青联改革、扎实推进从严治会进行了研究。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邀请了20位青年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安排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交流,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会的决定》和《全国青联委员履职规范(试行)》,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个别调整了团体会员。对部分推进改革不力的地市青联和部分违反章程的委员作出了处理。

2018年12月7日,全国青联十二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青联工作。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汪鸿雁为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傅振邦、奇巴图为全国青联副主席。汪鸿雁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委员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制度》《青年联合会提案和建议工作制度》,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对部分违反章程的委员和地方青联作出了处理。

2020年8月17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习近平在贺信中说,5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帮助指导下,各级青联和学联组织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团结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贡献智慧力量、展现青春风采,为做好党的青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我们即将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我国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同亿万人民一道,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习近平强调,青联和学联工作是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青联和学联工作,为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青联和学联组织要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工作特点和规律,深化改革创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开幕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在会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代表党中央致词。她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落实到促进青年成长发展的实际工作中。希望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发奋成长成才,勇于开拓创新,锤炼高尚品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篇章。丁薛祥、杨晓渡、郭声琨、黄坤明、尤权、艾力更·依明巴海、辜胜阻出席会议。大会开幕会上,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怀进鹏代表人民团体致词。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代表全国青联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2020年8月18日,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完成各项议程闭幕。会议期间,全国青联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确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会徽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当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主席,徐晓、傅振邦、李程·丹增尼玛、王亚平、宗性、叶聪、巩金龙、何旗、马铁民、黄豆豆、姚明、方文墨、王萌萌、陈小艳、霍启刚、梁宏正、罗奕龙、钱菱潇等18人当选为副主席,还有251名同志当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常务委员会委员。随后举行的全国青联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委会工作机构,决定刘爱平为全国青联秘书长。

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全国青联十三届二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全国青联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和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纵深推进青联改革和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和研究部署。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作工作报告。会上,5名常委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举办了“青春心向党”全国青联党史学习交流活动。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通报了2020至2021年度优秀会员团体、优秀界别工作委员会和履职优秀委员。

2022年8月25日至26日,全国青联十三届三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国青联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对深化全国青联改革、巩固和扩大新时代青年爱国统一战线进行全面谋划和研究部署。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作工作报告。会议期间举办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学习交流会。会议审议修订了《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通报了2021至2022年度优秀界别工作委员会和履职优秀委员。

2023年10月25日至26日,全国青联十三届四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贯彻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全国青联十三届三次常委会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推进下一阶段的青联工作。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阿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徐晓为十三届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艺、胡百精、夏帕克提·吾守尔和全国学联主席徐辉为十三届全国青联副主席,决定团中央统战部部长赵博为全国青联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青联委员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通报了2022至2023年度优秀界别工作委员会和履职优秀委员。

青联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部分修改,2020年8月18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和法律等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促进各民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三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四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和委员

第五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

第六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第七条 会员团体的权利

(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委员的权利;

(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团体的义务

(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制度规范、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

(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九条 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条 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二)本会委员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四)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五)除指定席位外,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新出任委员年龄小于四十周岁,连任委员年龄小于四十五周岁;常务委员会委员当选时,年龄小于四十五周岁。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有反映本会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三条 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委员如有不正常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十四条 会员团体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

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会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 会员团体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十九条 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参加全国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全国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条 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 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一至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二十三条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第二十四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至两次,会期由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主席会议决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决定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全国委员会根据委员不同的界别,成立界别工作委员会。界别工作委员会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有益于本会事业和界别工作的活动。界别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地方青年联合会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均可依据本章程,参照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成办法,建立地方青年联合会。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地方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的重要工作;

(三)选举本地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三十二条 地方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会务;

(二)召集并主持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国性决议以及上级地方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

(四)执行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决议;

(五)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并决定秘书长。

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青年联合会与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关系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向上一级青年联合会报告并备案。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团体的会费、事业收入和其他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地方青年联合会统一章程。地方青年联合会还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本地的组织和工作细则,并报上一级青年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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