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16:04
上海市青浦区的旅游局,指导制定上海市青浦区旅游政策、制度,制定专业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起草地方性旅游政策、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旅游专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商制定跨区域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和推进全区旅游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扶持新兴旅游业态的政策措施,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导向性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资讯等各类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集散中心的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本区旅游形象宣传计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旅游节庆活动;参与本区会议、展览等有关大型活动;指导本区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六、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区域间旅游信息互通,并向公众发布相关旅游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为旅游电子商务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公共服务。
七、组织对本区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开发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旅游专项资金。
九、指导旅游行业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负责制定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
十、对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海市青浦区旅游局主要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旅游市场促进科、旅游行业管理科、旅游产业发展科。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督查党组和行政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负责文件起草、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人大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处理以及政务信息、年鉴及地方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及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审核;负责组织制订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联系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业的财税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负责全局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纪检、政风、劳动、财务、工资、职改、房改、保险、统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支部、党员、知识分子、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人事电脑管理和干部职工培训,局属单位、机关年终考核奖励等工作。协调科级以上干部为主要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旅游市场促进科
根据本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宣传青浦旅游整体形象,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本区重要旅游产品和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旅游食品的开发、促销;负责对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和国内外旅游的合作交流;负责制定区旅游节庆活动计划和负责组织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发与管理,开展与海内外重要旅游节庆机构的交流合作,负责与旅游业相关部门及旅游新闻单位的联络。
三、旅游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范围内旅游区(点)的A级申报、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及导游的行业管理和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负责本区内饭店业及旅行社业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导游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区旅游质量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纠风,负责旅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的组织、考核、推荐、评比;对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协助法规部门依据国家、市颁布的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协助区有关部门管理行业内的治安、抗灾、救灾、安全生产、爱国卫生工作。根据本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旅游人才需求的状况,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行业岗位培训;根据国家、市对旅游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指导、协调本区导游、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及涉外星级饭店经理岗位资格、员工A、B、C三级上岗资格培训工作。
四、旅游产业发展科
拟定本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普查;参与编制或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及参与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和会审工作。研究起草本区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旅游行业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旅游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工作;负责制定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指导系统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青浦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青浦区旅游局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主要职能:
1.为旅游者展示改革开放以来青浦旅游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新景点,让旅游者了解青浦的崭新形象。
2.采用多媒体和数字化技术,依托电脑网络,开展定点和网络咨询。
3.为在青浦区范围内发生和各种重大意外旅游事故提供救援帮助。
4.受理旅游者对青浦区各类旅游企业和旅游景点的投诉,同时接收旅游者有关法律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