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4 16:52
青海省公安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
2、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省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省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协调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参与此类案件的侦办工作。
3、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7、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9、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0、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青视察、考察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并指导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2、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指导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 警务督察总队 机关党委 政治部 办公室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治安警察总队禁毒总队 刑事侦查总队 出入境管理局 消防局 警卫局 装备财务处 科技信息处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查总队 监所管理总队 青藏铁路公安局 机场公安处 森林公安局 交警总队 法制处 海关缉私局 警官职业学院
李宏亚:党委书记、厅长
锁正杰:副厅长(援青);
文森、李国如:副厅长
李向东:副厅长
冯天玺: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王兴高: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王虎成:青海省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队长(正厅级)
蔡浩亮:青海省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政委(正厅级)
陶学斌:青海省公安厅警务技术一级总监
2020年4月,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青海省公安厅疫情防控指挥部、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被青海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青海省公安厅警令部、青海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青海省公安厅合成作战部、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青海省公安厅科信总队二维码攻坚小组、青海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被青海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2022年4月,青海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诈骗中心入选2022年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名单。
2022年5月,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祁连山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