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3 04:00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是青海省各民族戏剧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群众团体。简称:青海省剧协。隶属青海省文联管理下的处级单位。
组织状态:正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30000757426505J
社会组织名称:青海省戏剧家协会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业务主管单位: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证书有效期:2023-02-08至2025-02-07
登记管理机关:青海省民政厅
法定代表人:付晋青
成立登记日期:1992-07-01
注册资金:3万元
业务范围:
团结和组织全省艺术家和戏剧工作者,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戏剧事业;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艺术观摩活动;对我省优秀的戏剧家和戏剧创作成果,给予推荐和鼓励等。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
青海省剧协的宗旨和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倡导加强艺术实践,开展自由竞争,繁荣戏剧创作等。
青海省剧协会员队伍由戏剧、话剧、秦腔、豫剧、评剧、越剧、青海平弦戏、青海眉户、灯影戏、青海黄南藏戏等艺术门类和专业团体中的编剧、评论、表演、舞台美术、戏曲音乐等专业人员所构成。现有省级会员337人,全国会员110人(截止2005年),驻会干部3人。
青海省剧协成立于1959年6月3日。出版编著过《戏剧资料创作选》(剧本选集)、《青海小戏选》(戏曲作品集)、《青海剧作》(剧本选集)、《戏剧评介》(戏剧评介集)《藏戏剧本集锦》等戏剧刊物、书籍。设有研究机构:青海省剧协创评委员会、青海省舞台美术学会、青海省戏剧家协会艺委会。青海省剧协荟萃青海省戏剧界众多人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会员创作的京剧《绿原红旗》、《土族儿女》、《草原两兄弟》,平弦戏《马五哥与尕豆妹》等戏剧舞台艺术享誉省内外。改革开放以后,有藏戏《意乐仙女》、《藏王的使者》、京剧《格萨尔王》、《天马歌》,秦腔《湟水情》等剧目获得国家级大奖。青海省剧协组织的戏剧艺术创作、评论、演出等活动丰富多彩,成果累累,多次受到中国剧协和省内有关领导部门的表彰。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第一届主席团成员
主 席:韩景林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第二届主席团成员
主 席:汤鲁英
副主席、韩士珍(驻会)徐鸣策、张武明、董季春、宋万太
驻会工作人员: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韩士珍,于希河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第三届主席团成员
主 席:张武明
副主席:李 振(驻会)、李剑佟、何天龙、华本嘉、冯国寅
顾 问:汤鲁英、
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李 振
副秘书长:于小波
驻会工作人员:付晋青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第四届主席团成员
主 席:王承喜
副主席:付晋青(驻会)、王建平、王景珊、多杰太、杨海东
秘书长:付晋青
副秘书长:于小波(驻会)
荣誉主席:冯国寅、张武明、高鹏、董季春、李 振、谢志华、刘人岛、赵尚源、李清生
青海省戏剧家协会第五届主席团成员
主 席:张 民
副主席:付晋青(驻会)、付晋青、王景珊、杨海东、史红刚、陆晓华、仁青加
秘书长:付晋青(兼)
副秘书长:于小波(驻会)
同志为省剧协第五届名誉主席;聘请12位同志为省剧协第五届顾问。
荣誉主席:王承喜
顾问:
冯国寅、张武明、董季春、高鹏、李振、多杰太、赵尚源、谢志华、
刘人岛、李清生、冉秋生、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