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09:40
青阳县盐务管理局隶属于池州市盐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盐政管理科、业务科等。
青阳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现隶属于池州市盐务管理局。
安徽省青阳县盐业有限公司前身是安徽省盐业总公司青阳县公司,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食盐供应工作,隶属于安徽省池州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盐政管理科、业务科等。
青阳县盐务管理局局长、青阳县盐业公司经理:龙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