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2 20:07
靳伟,男,汉族,1972年5月生,山西长治人,1992年12月入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东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首钢总公司第三炼钢厂副厂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厂长,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兼),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迁钢建设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07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2012年05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年12月,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05月,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03月,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副主席,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20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0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2年06月,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3年05月,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红十字会会长;
2024年03月,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期间曾兼任北京市金融办主任、金融工委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
2023年1月1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靳伟为副市长。
2023年5月26日,北京市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理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为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
负责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负责本市国家实验室有关工作。
分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国资委优秀共产党员。
曾荣获“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北京市爱国立功标兵”、北京市石景山区“十佳”青年、“首钢劳模”等荣誉称号。
2023年10月25日,据新华社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靳伟在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靳伟同志作为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对北京市卫生健康部门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重视不够,督促市卫生健康部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由国家监委给予靳伟同志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