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5 19:49
韦鼎出身自关中望族,自幼博通经史,通晓阴阳八卦,尤善长相术。初仕南梁,任湘东王法曹参军。父亲韦正去世,韦鼎五天没有喝水吃饭,因哀痛损毁身体超过了通常礼节,甚至将要毁灭自己的生命。守丧期满后,任邵陵王主簿。
南梁太清二年(548年)八月,侯景之乱爆发。十月,侯景军队攻南梁首都建康(今江苏南京),韦鼎的兄长韦昂战死。韦鼎将其尸体背出,寄居于中兴寺。韦鼎找不到棺材安放兄长的尸体,悲哀愤懑之下放声痛哭。这时突然发现江河中有异物流到韦鼎所在的地方,韦鼎很诧异,过去查看,发现是一口新棺材,因此兄长的遗体才得以收殓。湘东王萧绎听闻后,被他的精诚感动。侯景之乱平定后,司徒王僧辩任韦鼎为户曹属,历任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
陈武帝陈霸先在南徐州,韦鼎望气得知陈霸先能称王,于是把子女寄托在他那里,并对陈霸先说:“明年有大臣被诛杀,四年后,梁朝将亡。天下按照天数将归属舜的后裔。昔日周朝灭亡殷朝,分封妫满于宛丘,他的后代子孙于是成了陈氏。我看您天生英明神武,继承道统的人,大概就在这里吧!”陈霸先暗中有图谋王僧辩的想法,听了他的话,很高兴,因而商定了计划。
南梁太平二年(557年),陈霸先接受禅让,建立南陈,是为陈武帝。韦鼎被授予黄门侍郎,不久又升任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领安右晋安王长史、行府国事。后改任廷尉卿。
太建(569年—582年)年间,韦鼎为聘周主使,加散骑常侍。升任秘书监、宣远将军。调任临海王长史,行吴兴郡事。随后入朝担任太府卿。
至德元年(583年),韦鼎将全部货物田地住宅抵押,寄居在佛庙里。友人大匠卿毛彪询问他这样做的缘故,他回答说:“江东的王气在这里要结束了。我和你将安葬在长安。预定的运数将到,所以就破产罢了。”
当初,韦鼎受聘于北周,与杨坚相遇,韦鼎对杨坚说:“我观察您的容貌,本来就不是平常人,而且明察深远,也不是众贤士所能达到的。不久必然会大富贵,大富贵后天下就会统一,明年的今天,我会来献礼效劳。您的相貌不可说,希望您珍重自爱。”等到南陈被平定,杨坚立刻派人召请韦鼎,任命他为上仪同三司,待遇非常优厚。
杨坚每次设宴犒赏王公,韦鼎总是参与其中。他性格简傲高贵,虽然是亡国之臣,仕隋后也不曾抬头低头。当时吏部尚书韦世康兄弟显达尊贵,杨坚曾很随意地问韦鼎道:“韦世康与你相距远近?”韦鼎回答:“我们京兆韦氏宗族分派,南北各自独立隔绝,从我出生以来,不曾探寻询问。”杨坚说:“您是百代的公卿,怎么能这样。”就命令官府提供酒菜,派遣韦世康与韦鼎到宗族本部杜陵县(今陕西西安),设乐宴饮十几天。韦鼎于是考察校订宗庙顺序,从楚太傅韦孟以下二十多代,作《韦氏谱》七卷。
当时,兰陵公主守寡,隋文帝杨坚替她挑选丈夫,选了侍卫柳述和萧玚等人来给韦鼎看。韦鼎说:“萧玚肯定会封侯,却没有让妻子尊贵的相貌,柳述也会通达显耀,但最终却不能保住自己的职位。”杨坚说:“职位是由我决定的。”于是将公主下嫁给柳述。杨坚又问他:“我的几个儿子谁能继位?”韦鼎回答:“皇上、皇后最喜爱的人,就应当传给他,不是我敢预知的。”杨坚笑道:“不肯明白地说出来吗?”
开皇十二年(592年),韦鼎任光州刺史,任上他用仁义之旨教育下属要为政清廉。对州中的豪绅善言劝诫,教他们改邪归正。又善于判案,对县衙所判案件中不实之处加以改正。从此,辖境内秩序井然,路不拾遗,人们都说韦鼎有神仙帮助。
不久后,韦鼎被征召进京城大兴(今陕西西安),因为他年老多病,朝廷多次给他优厚的赏赐。不久,韦鼎去世,享年七十九岁。
韦鼎重视教化,任光州刺史时,他用仁德礼仪教育百姓,力求光大清净的品行。用仁义之旨教育下属要为政清廉。对州中的豪绅善言劝诫,教他们改邪归正。又善于判案,对县衙所判案件中不实之处加以改正。在他的治理下,光州境内秩序井然,路不拾遗。
隋文帝杨坚:“公百世卿族,何得尔也。”
魏徵《隋书》:“鼎少通脱,博涉经史,明阴阳逆刺,尤善相术。”
李大师、李延寿《南史》:“二门(韦、裴)子弟,各著名节,与梁终始,克荷隆构。将门有将,斯言岂曰妄乎。”
劝诫富豪
韦鼎任光州刺史时,州中有土豪,外表很守规矩,暗地里却行为不轨,常常做些寇盗之事。韦鼎在集会时对他说:“你是有身份的人,为什么做强盗?”于是就逐条陈述他的党羽暗地里谋划的不轨之事。此人惊怕,立即自首坦白。
判案如神
韦鼎任光州刺史时,有个人外出做客,与主人家的妾私通。等到他回去,妾偷了珍贵的财物,在夜里逃亡,不久被人杀死在草丛之中。主人家知道客人与妾私通,于是控告客人杀害了妾。县吏经过审问,全部掌握了客人与妾奸通的罪状,便断处客人死罪。案子审理终结,上报州府。韦鼎看了案卷,说:“这个客人确实与妾私通,却没有杀人。是某个庙中的僧人引诱小妾盗窃,让奴仆杀了她,赃物放在某个地方。”当即释放了这个客人,派人去捕捉僧人,同时查获了赃物,人们都说韦鼎有神仙帮助。
韦鼎的作品有《韦氏谱》七卷,已轶。《艺文类聚》存其诗《长安听百舌》一首。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