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19:50
关于音乐经纪人的概念界定,国内尚无明确的定义。由于受不同的文化背景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国家或组织对音乐经纪人的界定也各有差异,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对音乐经纪人的解释也不一样,不同的学者对经纪人的表述也不尽相同,但是其基本观点还是一致的。音乐经纪人是指从事音乐市场相关的歌手包装、唱片制作、唱片发行、演唱会等商业中介活动而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音乐经纪人作为经纪人的分支,既具有经纪人的基本素质,但是和其他的经纪人相比,音乐经纪人又必须具有自己独特的条件,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1.市场意识:音乐经纪业务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市场运作,市场运作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商品、价格、中介方式、经纪人信誉、环境等要素。因此,音乐经纪人应掌握音乐市场环境、音乐营销、音乐市场竞争及交易过程等方面的知识。音乐经纪人需要与人协作,并通过他人的使经营活动完成,它需要经纪人有效的进行有关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经营的最终目标。
2.专业知识:音乐经纪人首先要具备良好的艺术鉴赏力,各种复杂活动的安排能力,并且要熟悉有关的法律规章,善于谈判,富有说服力。对于经纪人的管理,大多数国家采取颁布资格证书制度,只有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才能从事经纪活动。对于音乐经纪人而言,除了通过经纪人资格证考试,还得参加音乐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的发给音乐经纪人资格证书。所以经纪人在掌握经济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备音乐专业的知识,是一个懂音乐、了解竞赛归路、比赛知识及对音乐领域有较深刻的认识的人。
3.综合知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音乐经纪人的经营活动开始呈现多样化,有资金、谈判、咨询、服务、媒介、赞助、推广等。这就要求音乐经纪人素质不是单一的,不仅具有专业素质,同时还要富有实践经验,既有严密的思维能力,又有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仅要掌握基础性(艺术学、传播学、外语、计算机等)和音乐专业知识(音乐理论、音乐史论等),还要有心理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法律法规等知识背景。
4.谈判能力:音乐经纪人的经纪行为是音乐经纪人素质的外在表现。其经纪行为有:代理音乐人的生活事务、赛事代理等。在从事以上经纪行为时候,谈判技巧是能否把经纪人的内在素质完全外现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谈判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与科学,他通过谈判,交流与沟通各方的观点、情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基本满意的协议。音乐经纪人通过谈判,在完成委托任务的同时获得佣金。
4.可塑性强:音乐经纪人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一定的时间的培养和教育获得。我国从事与音乐经纪相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业务水平低,知识面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都达不到一定的要求,这就很难使得音乐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因此,提高音乐经纪人的业务水平,就必须重视对音乐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加强音乐经纪人队伍建设。
5.国际化:由于音乐具有国际性特点,决定了音乐经纪活动是可以超越国界的,从而使音乐经纪活动具有了国际性特征。在一些职业音乐发达和经纪人活跃的国家,其音乐经纪人在繁荣本国市场经济的同时,已经将触角伸到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个体经纪人还是经纪公司,他们不断向外国扩展业务,与外国的优秀音乐人等签约,表现出显著的国际化特征。我国音乐经纪人也表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组织音乐家和歌手、乐团到国外演出、参加比赛等。
1.音乐经纪活动过程与手段有隐蔽性。
经纪人之所以被市场吹捧,原因在于他们掌握了音乐市场的信息,销售渠道、物源、客源等这些经营要素。如果没有这些,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音乐经纪的活动时间相对自由,单独行动较多,因此,音乐经纪人对于经纪信息、经纪过程以及经纪手段等都会保密,不会也没有必要告诉委托人,以保护经纪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但是经纪活动的这种隐蔽性也使委托人对音乐经纪人的经纪活动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受到不法的侵犯,因此,要求音乐经纪人恪守诚信,自觉维护音乐艺人的的正当权益。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音乐经纪人应凭借自己的勤奋、能力、诚心进行合法的经纪活动以获取正当收入。
2.从事音乐经纪活动压力大。
音乐经纪人的工作量大,他们身兼数职。首先,他们是商务代表,代表音乐人承接相关的业务,为他们寻找代言品牌的机会。其次他们是法律代表,受音乐艺人的委托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再次他们是艺术顾问。作为音乐人的经纪人,全方位地包装他们,是音乐经纪人的主要工作。音乐经纪人必须了解、熟悉自己代理的音乐人,摸清其性格特点,对其优势劣势熟记在心。设计造型、衣着选择、言谈举止等方面只是全方位包装的外在部分,音乐经纪人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帮音乐人制定未来几年的长期的发展规划,再根据音乐人的意愿挑选适合其发展得音乐作品和广告,并签订合同。有业内人士说“对一个艺人来说,在音乐作品和节目选择上是极其重要的,也可以显示一个音乐经纪人的水平”。而对于一个专业的音乐经纪人来说,在运作一个具体的项目时,一方面必须把他的构想创意传达给其代理的音乐人,另一方面,必须关注音乐人的排练、台词斟酌、配乐挑选等。最后他们还是音乐人的生活顾问。音乐经纪人往往又是音乐人的生活秘书,小到日常生活,大到结婚生子,帮助音乐人处理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样是构成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音乐经纪人的职责就是努力寻找可行的方法,为音乐艺人提供条件,并为他们在钱和艺术之间进行权衡提供建议。然后,音乐经纪人为艺人安排好活动次序,竭尽全力做好一切相关的服务工作
3.音乐经纪活动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音乐经纪活动是一种风险投资活动。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为两个方面:一是有劳无得或少得,收益得不到保证;二是市场风险。第一种风险是由音乐经纪人的居间商地位所决定,由于音乐经纪人对经纪标的是否成交有最终的决定权。有时费尽周折与一方当事人谈妥,另一方当事人又反悔不接受了白辛苦一场。音乐经纪人的劳动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有音乐人在音乐经纪人按约完成中介活动后,不付或少付佣金。由于我国的法制不健全,国人的商业信誉意识不够强,这种风险在音乐经纪市场较为普遍。第二种是市场风险,大多由于信息不完善以及音乐经纪人知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而不能使音乐艺人满意,最终影响音乐经纪业务的发展甚至被市场淘汰。音乐经纪人安排音乐艺人演出的风险是很大的,他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音乐经纪人的内在因素,而且还取决于许多音乐经纪人无法把握的客观条件。如音乐市场的变化、国家政策的调整、气候条件、交通状况,甚至舞台上一个灯管的质量,都可能使整个活动功败垂成,缺乏风险意识的音乐经纪人很难当此重任。
4.音乐经纪业绩不稳定。
不管从事音乐经纪的什么业务,都会发生一些确定的成本,如交通费、广告费、经纪公司的工时费以及管理费等。这些成本费的开支补偿给音乐经纪人,音乐艺人往往要按一定的标准支付音乐经纪人佣金,而不管其代理的业务量的大小,或者在一定的业务量之内按同一的费率计算,这种做法能使经纪业务的最低开支有所保障,但是未体现等量的劳动获得等量的报酬的公平交易原则。音乐经纪人的业绩大小不能直接以金钱来衡量,应该将经纪公司的报酬与经纪服务的成果直接联系起来,音乐经纪人尽力使音乐活动获得更多的报酬,音乐艺人也会根据其音乐活动的收益情况而支付音乐经纪人更多的报酬。
摘自胡晓明、肖春晔编著《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中山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