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12:21
97年以来,连续8年分别被省、市盐业管理局评为“盐业系统先进单位”,“食盐专营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周口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周口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保护企业,2005年被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盐业管理局授予“盐业系统先进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4、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5、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6、承办周口市盐业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人保股、财务股、盐政股、业务股。
高文:市盐业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附注:项城市盐业公司负责全市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