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4-11-04 09:33

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5日正式成立,是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顺义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十多个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简称顺义区地税局)是市地税局设在顺义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工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市地税局和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并落实;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地税局和区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

(四)承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

(五)负责贯彻落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八)承办市地税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现任领导

胡永进 党委书记、局长

樊京虎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黄长文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刘佩书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有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谋凯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邱红雷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学武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巨武 党委委员

杨建祥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苏瑞年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王怀军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顺义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顺义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宣传、信访、议案、提案、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法制科(国际税务管理科、审计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本单位税收相关工作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调应对反补贴案件的调查;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际税务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

3.税政管理一科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

4.税政管理二科

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有关税收收入,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费的税收减免、退税的政策性审核或备案及其他具体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费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反馈工作。

5.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欠税、委托代征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发票及涉税过程中相关票据的管理;负责缓缴税款审批、退税流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综合协调私人出租房屋涉税事项,落实账簿管理等制度;承担涉税过程中使用的表、证、单、书的管理工作;负责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收入核算科

负责地方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分析,编制并分解落实年度税收计划;负责税收会计、税收统计及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统计核算;监督检查税款征缴退库情况。

7.纳税评估科

负责执行有关纳税评估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税收征收情况、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费及涉税事项的评估;负责税务函告、约谈、实地调查核实和日常检查工作。

8.纳税服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纳税服务承诺、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9.科技信息科

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开发、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

10.计划财务科

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经费和重大专项资金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税收事务经费和财务、基建、装备、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手续费预算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服装管理工作。

11.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党务、共青团和工会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着装的监督检查工作。

12.人事教育科(保卫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3、监察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工作;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及办法;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及专项整治;承办涉税举报案件;承办全国涉税案件的协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涉税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国际税收专项情报核查工作;负责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落实市局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完善本局制度建设。

1.立案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对所有的检查案件进行立案;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交换;行政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局所有检查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偷抗税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2.检查一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及执行工作。

3.检查二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及执行工作。

4.检查三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及执行工作。

基层税务所

1.第一税务所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涉税事宜的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税款征收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2.第二税务所

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大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3.第三税务所

负责全区范围内个人出租房屋行为所涉及相关税费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4.第四税务所

负责全区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工作;负责未在本辖区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变化情况;负责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5.第五税务所

负责仁和镇、光明、胜利、石园、旺泉、双丰街道办事处、仁和地区市场及其市场内个人合伙、个人独资、私营合伙、私营独资纳税户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6.城关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区属委办局(机场分局所辖纳税户除外)、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北京汽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明、胜利、石园、旺泉、双丰五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纳税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纳税户及个体工商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7.仁和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仁和、马坡、南法信三镇范围内纳税户(仁和镇范围内个人合伙、个人独资、私营合伙、私营独资纳税户及个体工商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8.南彩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南彩、李遂二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9.杨镇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杨镇、北务二镇范围内纳税户(含北方印刷产业基地,但其它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0.张镇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张镇、大孙各庄二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1.木林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木林、龙湾屯、北小营三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2.牛山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牛栏山、赵全营、北石槽三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3.李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李桥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4.后沙峪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后沙峪、高丽营二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15.机场第二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天竺镇范围内纳税户(区属委办局及其所属纳税户、空港开发区、空港物流基地、国门商务区、综合保税区、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纳税户除外)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兑奖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办公用房、职工用房、集体宿舍的物业管理;负责办公用品配备、办公设备、设施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接待工作。

机场分局

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核查与发售、纳税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办理纳税人的纳税清算及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等工作。

1.综合科

负责机场分局内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该分局行政综合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机场第一税务所

负责空港开发区、空港物流基地、国门商务区、综合保税区、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及纳税核定工作,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变化情况;负责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核查工作;负责办理纳税清算工作;负责税收减免缓退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发票税控机IC卡读数、授权业务;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征管证明及其它涉税证明的开具工作;负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其它各项涉税事宜。

机构荣誉

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先进单位;

北京市2009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2009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在“和谐北京·温暖之都——北京共青团两节送温暖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工作项目;

“温暖玉树 北京职工在行动”募捐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健康歌曲大家唱”健康北京人主题歌曲歌咏大赛优秀组织奖;

2009年度顺义区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顺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一助一”工作模范单位;

2009年度顺义区体育工作突出贡献奖;

六好工会;

在2010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009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荣获2010年度“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最佳创作奖;

荣获2010年度“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优秀表演奖;

顺义区“李桥杯”职工太极拳比赛三等奖;

报送的信息《地税局多钟形式开展志愿活动》被评为顺义区2009年度优秀信息;

2011年度;

北京市2010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度优秀妇女组织;

顺义区第九届“后沙峪杯”春季长跑比赛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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