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7:02
顾双彦于1985年调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3月任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经济庭庭长,2002年10月调入大庆市中院任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2007年10月任大庆市中院副院长。兼任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联谊会法律分会副会长,黑龙江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大庆市第四届青联常委等职。
顾双彦创造性地开展了审判方式改革,创出日结案8起,月结案62起,年结案328起的好成绩。主审的各类案件2200余件,判决上诉案件无一重审改判。还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多次提出司法建议,对所审理案件进行透析,以《从诉讼案件谈企业风险防范》为主题,多次为大庆市区大企业相关人员讲法制课。
顾双彦工作实行“三个优先”:对外地当事人优先;对老人、妇女和儿童优先;对残疾人优先。工作坚持“四个一样”:对群众和领导一样热情;对小案件和大案件一样认真审理;对不相识和相识的当事人一样看待;对不讲理的和讲理的一样耐心。
1996年10月,一位老人从山东来到乘风法庭,诉讼其养子给付赡养费。老人患有心脏病和全身麻木症,走路极不方便,而且又不知道被告的工作单位及详细住址。顾双彦接案后,对老人亲切询问。待安排好老人后,顾双彦便四处奔走,通过有关部门多方查找,很快将被告人传唤到庭,仅一个小时就调解解决了此案。事后,她又为老人买好了车票,亲自送他踏上返乡的火车。
在法庭工作时,顾双彦家住在龙凤区,单程三十多公里,每天要横跨三个区跑通勤。但顾双彦从未因此耽误过工作。白天忙不完,她就晚上接着干,顾双彦放弃了许多休息日。有时候加班、加点审案后,都错过了到托儿所去接儿子的时间。
顾双彦在执法中,对普通人“不唯情”,对领导“不唯上”。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被告还没有到庭应诉,就托顾双彦原单位的老领导出面说情。顾双彦把法庭设在案发地,依法当庭审结了此案。从那以后,那位老领导便断绝了与她的一切联系。顾双彦始终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服务,而没有把它作为获取一己私利的筹码。在审理邓某与刘某债务纠纷一案时,原告曾几十次向被告索款,均未果。顾双彦经过耐心工作,使被告偿还了全部欠款。结案后,胜诉方拿着一枚价值千元的金戒指送给顾双彦,顾双彦当即回绝了。
顾双彦的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后,一些人慕名找到她,指名要她来审理案件。2001年,《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新闻单位记者前来采访,在出租车上,当司机得知记者们是来采访顾双彦时,都执意不收费用。顾双彦安于清贫的生活,她家没有高档电器,2000年搬到让区法院住宅楼时,房子装修用的都是最便宜的材料,就连窗帘都是她自己缝制的。
非法律专科毕业调入法院的顾双彦,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坚持学习,先后攻读了法律专科、本科。顾双彦擅于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实践中去,她积极进行审判方式改革,改主动纠问式为诉辩式,大大缩短了审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她曾在1993年至1996年,连续四年年结案数居全市榜首。她每天要横跨三个区上班,单程就60里,而且100%的审理报告及90%的法律文书都是在家中完成的,为此她经常工作到深夜,甚至凌晨二、三点钟。
1997年,她在审理大庆市某食品公司与天津某包装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中,双方争执很大。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经她有理有据的说理讲法,告知此起案件违约责任与产品责任没发生竞合,原告请求被告承担的是产品责任等法学理论,仅两小时即调解结案。案后,天津方代表人说:“顾法官是一位学者型法官,开始我认为我们有理,大庆法官是地方保护主义,但通过开庭后才认识到我们有责任,虽然官司打输了,但我们输得心服口服”。顾双彦虽已是名符其实的学者型法官,但她没有因此而固步自封,而是更加努力学习,抓住一切机会深造。1999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大庆电视台先后播出《女法官的风采》、《办案女状元》等七部专题片,报刊上也陆续刊登过她的事迹。
工作中,无论对讲理的,还是蛮不讲理的当事人,顾双彦都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尽量做说服教育工作。在审理郑某与其妻陈某离婚一案时,因诉前被告陈某将原告放有证件、票据的箱子撬开,拿走了里面的全部东西,致使争议达两万元的财产无法查实。顾双彦诚恳地规劝陈某不要激化矛盾,先将拿走的东西还回来。可陈某不但不听劝告,矢口否认撬锁一事,还说顾双彦偏袒原告。经过多次调查取证,顾双彦圆满审结了此案。被告不仅把拿走的物品返还给原告,而且对审理结果也满意。
2002年10月,她到大庆市法院任民二庭长后,顾双彦深感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但她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洁司法的工作作风,对待工作的认真态度不能变。面对民二庭受理的案件标的大、争议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等突出问题,她率先垂范并充分发挥群体智慧,坚持发扬从庭前到庭上及庭后均秉承中国调解解决民事纠纷的良好传统,加大调解力度。全面落实合议庭成员在案件审理各阶段的评议职能,严把案件审理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坚持模拟二审,确保案件质量。
顾双彦带领民二庭,一直把为大局服务放在首位,积极参与创建经济发展优良法制环境活动,力求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通过走访企业,建立和完善“经济司法联络点”,多次为企业讲法制课,并带领全庭人员深入企业,每年都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喇化、乳品厂、运输公司等辖区企业清债,理顺法律关系,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使一些企业重新振兴起来。她还多次为大型企业相关人员讲法制课,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民二庭庭负责基层法院破产案件立案请批及破产案件的对下指导工作,就破产案件的对下指导,顾双彦与破产合议庭因地制宜地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召开例会,邀请专家授课,及时通报全市法院的破产案件情况,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现场帮助其解决破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007年8月,顾双彦被任命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管立案、信访和赔偿工作。她创新工作方式,与立案庭的同志制定了便民、利民、爱民的“六个一”制度: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相称,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请喝,一次能办的事情不让当事人跑两次,一次办不了的事情和当事人解释清楚。她还及时补充和修改便民利民措施,将“立案标准”、“收费标准”、“计算方法”以及《信访条例》、《上访须知》等公示在法院办公楼立案庭门前的公告板内,让当事人和上访人看后一目了然。
信访工作,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面对来访的当事人,顾双彦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讲解,仔细分析有关案件的焦点、难点,秉公处理申诉案件。她本着“有访必处、处访必息、标本兼治、多措治访”的方针,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
据“大庆女工天地网”资料,顾双彦先后90余次被评为大庆市、区先进个人标兵、大庆市行业女状元、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标兵,并荣立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
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1999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
2000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2001年被中共大庆市委、黑龙江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新时期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同年被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02年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
2003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6年11月被大庆市评为十五期间最具影响力的人物。
对目前契约效力的几点思考;
略论票据权利和抗辩;
司法礼仪研究;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民事责任。
“铁案女法官”顾双彦是208名大庆奥运火炬手中的最后一棒。她说:“短短的三十几米的路程,将成为她今生最珍贵的回忆,手中1公斤左右的火炬也将成为她这辈子最值得纪念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