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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秉谦,字六吉,号益庵,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初六日(1550年5月21日)出生于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民籍。五经治《易经》,以县学增广生身份举万历七年(1579年)应天府乡试第30名,二十三年(1595年)举会试第101名,为时任兵部职方司郎中董元学的门生。同年殿试二甲第10名,观政刑部,改庶吉士,编修。累官礼部右侍郎,天启元年(1621年),晋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第二年魏忠贤掌权,他率先趋附,史称为人“庸尘无耻”,“曲奉忠贤,若奴役然”。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天启五年(1625年)正月,晋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改建极殿大学士。九月晋少师。叶向高、韩爌罢免后,他继任首辅。
顾秉谦拟旨,每事都顺从魏忠贤的旨意。先前他假传圣旨将主考官王乾学治罪,又起草圣旨杀害杨涟、左光斗等人。只有周顺昌、李应升等人被投进诏狱,顾秉谦请将他们移交法司,不让他们死得不合法。时人说:“我闻今相国昆山顾秉谦,严相国俦也。”(《马伶传》)又充《三朝要典》总裁。宦官出去镇守,顾秉谦撰写皇上谕告,过后又与丁绍轼请求停罢此事。两事前后稍有矛盾。冯铨既已入阁,他们同党中日夜倾轧,群小们也各自支持一方。
顾秉谦心中不安,屡次上疏请求退休,比魏广微晚一年退休离去。崇祯元年(1628年),他被言官祖重晔、徐尚勋、汪应元弹劾,皇上命将他除名。后来,判他交结贴身宦官,打进逆案中,判三年徒刑,他自赎为民。崇祯二年(1629年),昆山百姓积怨他,聚众焚烧了他的家。秉谦仓惶逃窜到渔船上才得以幸免,于是向朝廷献出窖藏白银四万两,寄居在别的县,一直到死。《明史》将之列入阉党传。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刑部观政。六月十三日(7月19日)改庶吉士。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养病。八月初二日(9月12日),翰林院编修检讨。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养病,丁父忧。
万历三十年(1602年),起原官。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主考(不知何处,疑为会试同考官误为主考)。
万历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1607年1月15日),升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检讨。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1610年1月8日),升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
万历三十八年九月十五日(1610年10月31日),担任武举会试主考官。
万历三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1611年3月12日),升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掌右春坊印。
万历四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1613年12月18日),升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
万历四十二年八月十八日(1614年9月21日),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协理詹事府事,教习庶吉士。十二月二十七日(1615年1月26日),给假看母。
泰昌元年八月初七日(1620年9月3日),起原官,纂修玉牒。
天启元年七月初六日(1621年8月22日),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掌詹事府印,纂修玉牒。十一月二十九日(1622年1月10日),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仍掌詹事府事。
天启二年二月初八日(1622年3月19日),补经筵讲官。六月三十日(8月6日),教习庶吉士。八月十八日(9月22日),回部管事。
天启三年正月十八日(1623年2月17日),兼东阁大学士。二月初八日(3月8日),经筵日讲,并担任明光宗实录总裁。七月二十三日(8月18日),以实录成叙功加太子太保兼文渊阁大学士,荫一子入监。十一月初三日(12月24日),以皇子生叙恩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荫一子入监。
天启四年十一月十九日(1624年12月28日),原首辅韩爌被逐,升任内阁首辅。
天启五年正月二十九日(1625年3月7日),以庆陵功成叙恩加少傅兼太子太师,进建极殿大学士,荫一子中书舍人。二月初六日(3月14日),任会试主考官。九月初九日(10月9日),以门工成叙恩加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进中极殿大学士,荫一子尚宝司丞。
天启六年正月十四日(1626年2月10日),担任《三朝要典》总裁官。四月十九日(5月14日),宁远大捷叙恩加进光禄大夫、太保,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世袭。闰六月初七日(7月29日),三年考满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太师,支尚书俸,荫一子尚宝司丞。初九日(31日),疏辞太师兼俸上柱国。九月二十一日(11月9日),致仕,加太师,荫一子尚宝司丞,疏辞太师。
相传顾秉谦曾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来到魏忠贤面前,说:“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指自己),故令稚子认孙。”魏忠贤答应,并给他的儿子尚宝丞的职位。
张廷玉 等《明史·卷三百六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顾秉谦》
顾澄,秉谦曾祖。
顾怡,秉谦祖父。
顾永庆,字子高,秉谦父。儒官。于家乡为硕儒,饶有名望。妻陈氏,秉谦母。
妻支氏,继娶夏氏。
顾台硕,秉谦长子。以父荫国子监生,早卒
顾台砥,秉谦次子。以父荫中书舍人。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南下至昆山,传台砥通敌,遂被杀。
秉谦为人庸劣无耻。——张廷玉 等《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