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公司

更新时间:2024-08-28 20:04

风险投资公司是专门风险基金(或风险资本),把所掌管的资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并通过后者的上市或被并购而获取资本报酬的企业

含义

除了主顾是些起步公司而不是大公司这一点以外,风险投资公司类似于投资公司。缺乏经验的年轻公司除了资金以外,常常还需要经营企业的中肯建议。对此,风险投资公司都能提供。

风险资本家将资金投资于新的企业,帮助管理队伍将公司发展到可以“上市”的程度,即将股份出售给投资公众。一旦达到这一目标,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将售出其在公司的权益,转向下一个新的企业。(《金融学》兹维博迪

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领域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虽然风险投资在中国真正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久,但是由于中国的发展以及特殊的市场,近几年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非常的迅速,这其中很大的一个方面是风险投资公司中能够看到这一个体现。

组织形式

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根据所有权归属和隶属关系进行如下分类。

1.上市公司

在各类股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上市风险投资公司的数量不多,其风险基金的来源具有多样性,有的是借贷资金,有的是权益资金,这类公司投资范围很广,投资的资金数量高于平均水平。假如您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就有必要与这类公司联系,名声显赫的上市风险投资公司很容易查找。

2.私有制公司

风险投资公司中绝大多数属于私有制公司,其中有些公司的规模较大。 大多数私有制风险投资公司是由少数几个投资者组建的有限合伙制公司,这些投资者包括私人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这类公司可以进行“杆杠式”风险投资,如果其投资基金总量超过1,000万美元,则通常会进行“权益式”风险投资。在美国,有些较小的私人基金逐步发展成为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s),其中多数偏向于借贷,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只从事高息信贷业务。

获取私人风险投资公司资料的难度很大,这些公司的管理者很少向外界透露公司的内部情况,因此,很难从公司内部获取其风险基金的规模和建立时间。大的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和老牌的公司知名度高,如果您的业务与这些公司所投资的行业相关,您会很容易地找到他们的。

3.银行附属公司

许多银行设立了风险投资公司,以便他们可以获取小企业的权益,使用这种方式,他们可以避开银行法规的限制,保护其所拥有的小企业股权。较大的银行拥有较大的附属风险投资机构。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与银行风险投资部门的工作紧密相关,在大多数银行里,这两项业务根本未设置单独的承办机构,只是同一部门的两种业务而已。如果一个企业家既需要银行贷款,又需要风险投资,那么不必单独找风险投资公司,直接找银行就行。当然,这两种业务不是所有的银行都结合在一起办理的。

银行风险投资部门由于其具有金融机构的优势,可以进行组合式的风险投资,如将项目融资、贸易融资、银团贷款、长期商业信贷与风险投资组合在一起向投资目标进行投资,往往组合式风险投资的投资额都会超过风险投资领域的平均水平,可以高达数亿美元。银行组合式风险投资是近十年风险投资发展的主流之一,遗憾的是其未计入风险投资的投资额中,我们预计未来十年世界商业银行的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就是组合式风险投资。21世纪10年代,国内商业银行根本没有风险投资业务,是否能在近两三年内开设该业务, 必须视我国金融改制的步伐是否顺利,越早开设该业务越能早日赶上国际金融的发展步伐。

4.风险投资股份公司

在美国,风险投资股份公司的规模都很大,一些主要的股份公司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分支机构,或在一个或几个风险投资财团中投资。一般来说,独立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大型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投资于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股份公司与其他管理风险基金的专业人士一样属于有限合伙人,再由有限合伙制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股份公司分享其投资报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型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小企业,会使一些企业家激动不已;而有些成功的企业家可能会认为,大公司希望对他投资时,不是出售企业权益的最佳时机。

企业家需要花一定的时间与风险投资公司讨论投资形式,风险投资公司对投资形式的选择非常慎重,就像他们选择所投资的公司一样。在决定接受资金前,企业家还应该分析一下风险投资家的信誉,对此,本文将在后面进一步讨论。

5.辛迪加组织(企业联合组织)

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风险投资家通知您,他有意投资您的公司,但只能满足您的部分要求,同时希望形成一个辛迪加组织。他的意思是说,他将与其他风险投资机构联合向您公司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应该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是投资牵头人吗?”其涵义是说,该公司在投资集团中居领袖地位,并负责说服其他公司参与对您公司的投资。辛迪加组织在风险投资领域中是相当普遍的,许多风险投资公司都在按常规的辛迪加方式与其他风险投资公司联合。

在投资之初,确定由谁来说服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加入辛迪加组织,对企业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某些情况下,牵头的风险投资公司将主动为企业家和其它风险投资公司牵线搭桥,以“推销”企业家的项目。在另一些情况下,牵头的风险投资公司可能是共同基金的第一个投资者,其余投资者会陆续分别投资,这意味着,企业家自己不得不做辛迪加组织的领袖,而且必须找到其它风险投资公司加入,当然,有些风险投资公司会向企业家提供一个可能参与本项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名单,以方便寻求投资。

通常,辛迪加组织的牵头者要收取一些费用,投资银行作为辛迪加的牵头者会向小企业收取相当于总投资额5%—10%的费用;另一方面,如果由风险投资公司担任辛迪加的牵头者,费用会少收一些,大约是向小企业总投资额的2%—3%,有时,牵头者还会将这一费用的一部分给其他投资伙伴。

综上所述,辛迪加组织在风险投资领域十分普遍,但也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其原因是每一风险投资公司都有自己的分析和评估计划投资对象的方式,都有自己的律师和自己的投资业务规范。因此,企业家只有采用一些巧妙的方法,才能将辛迪加组织起来,共同向公司投资。虽然辛迪加组织可以组成,并且可以非常广泛地组成,但是,其涉及的问题毕竟太复杂,只能随时间的推移,逐步完善。

各区公司

美国十大风险投资公司

中国境内十大风险投资公司

1.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2.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凯雷投资集团

4.红杉资本中国基金

5.高盛亚洲

6.摩根士丹利

7.美国华平投资集团

8.鼎晖资本

9.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10.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民企)

运作程序

一、初审

风险投资家所从事的工作包括:筹资、管理资金、寻找最佳投资对象、谈判并投资,对投资进行管理以实现其目标,并力争使其投资者满意。以前风险投资家用6O%左右的时间去寻找投资机会,如今这一比例已降低到40%。其他大部分时间用来管理和监控已投资的资金。因此,风险投资家在拿到经营计划和摘要后,往往只用很短的时间走马观花地浏览一遍,以决定在这件事情上花时间是否值得。必须有吸引他的东西才能使之花时间仔细研究。因此第一感觉特别重要。

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磋商

在大的风险投资公司,相关的人员会定期聚在一起,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面谈,或者回绝。

三、面谈

如果风险投资家对企业家提出的项目感兴趣,他会与企业家接触,直接了解其背景、管理队伍和企业,这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会面。如果进行得不好,交易便告失败。如果面谈成功,风险投资家会希望进一步了解更多的有关企业和市场的情况,或许他还会动员可能对这~项目感兴趣的其他风险投资家。

四、责任审查

如果初次面谈较为成功,风险投资家接下来便开始对企业家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以及尽可能多地对项目进行了解。他们通过审查程序对意向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技术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几轮会谈。它通常包括参观公司。与关键人员面谈、对仪器设备和供销渠道进行估价。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以前的雇主进行交谈。这些人会帮助风险投资家做出关于企业家个人风险的结论。

风险投资对项目的评估是理性与灵感的结合。其理性分析与一般的商业分析大同小异,如市场分析、成本核算的方法以及经营计划的内容等与一般企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灵感在风险投资中占有一定比重,如对技术的把握和对人的评价。

五、条款清单

审查阶段完成之后,如果风险投资家认为所申请的项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价的谈判。通常企业家会得到一个条款清单,概括出涉及的内容。这个过程可能要持续几个月。因为企业家可能并不了解谈判的内容,他将付出多少,风险投资家希望获得多少股份,还有谁参与项目,对他以及管理队伍会发生什么。对于企业家来讲,要花时间研究这些内容,尽可能将条款减少。

六、签订合同

风险资本家力图使他们的投资回报与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根据切实可行的计划,风险资本家对未来3~5年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首先计算其现金流或收入预测,而后根据对技术、管理层、技能、经验、经营计划、知识产权及工作进展的评估,决定风险大小,选取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其所认为的风险企业的净现值。基于各自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投资双方通过谈判达成最终成交价值。影响最终成交价值的因素包括:

1、风险资金的市场规模。风险资本市场上的资金越多,对风险企业的需求越迫切,会导致风险企业价值向上攀升。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企业家能以较小的代价换取风险投资家的资本。

2、退出战略。市场对上市、并购的反应直接影响风险企业的价值。研究表明,上市与并购均为可能的撤出方式,这比单纯的以并购撤出的方式更有利于提高风险企业的价值。

3、风险大校通过减少在技术、市尝战略和财务上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可以提高风险企业的价值。

4、资本市场时机。一般情况下,股市走势看好时,风险企业的价值也看好。通过讨价还价后,双方进人签订协议的阶段,签订代表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双方愿望和义务的合同。关于合同内容的备忘录,美国东海岸、西海岸以及其他国家不尽相同,在美国西海岸,内容清单便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文件,而在东海岸还要进行更为正规的合同签订程序。一旦最后协议签订完成,企业家便可以得到资金,以继续实现其经营计划中拟定的目标。在多数协议中,还包括退出计划,即简单概括出风险投资家如何撤出其资金以及当遇到预算、重大事件和其他目标没有实现的情况,将如何处理。

七、投资生效后的监管

投资生效后,风险投资家便拥有了风险企业的股份,并在其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多数风险投资家在董事会中扮演着咨询者的角色。他们通常同时介入好几个企业,所以没有时间扮演其他角色。作为咨询者,他们主要就改善经营状况以获取更多利润提出建议,帮助企业物色新的管理人员(经理),定期与企业家接触以跟踪了解经营的进展情况,定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分析报告。由于风险投资家对其所投资的业务领域了如指掌,所以其建议会很有参考价值。为了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在合同中通常加有可以更换管理人员和接受合并、并购的条款。

八、其他投资事宜

还有些风险投资公司有时也以可转换优先股形式入股,有权在适当时期将其在公司的所有权扩大,且在公司清算时,有优先清算的权力。为了减少风险,风险投资家们经常联手投资某一项目,这样每个风险资本家在同一企业的股权额在20%~30%之间,一方面减少了风险,另一方面也为风险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管理和咨询资源,而且为风险企业提供了多个评估结果,降低了评估误差。

如果风险企业陷入困境,风险投资家可能被迫着手干预或完全接管。他可能不得不聘请其他的能人取代原来的管理班子,或者亲自管理风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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