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23:21
食品分类系统是指科学规范食品的分类体系的一个标准性文件。有十六大分类,三百多个小类。是我国制定企业标准,食品安全认证主要的依椐性文件。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很多新型食品已在这个文件中找不到依据。因此,及时修订它非常必要。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使用该标准查询添加剂。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十六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若干亚类,亚类下分次亚类,次亚类下分小类,有的小类还可再分为次小类。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说:如果食品大类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则其下的亚类、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所包含的食品均可使用;亚类可以使用的,则其下的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可以使用,但是,大类不可以使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6、粮食和粮食制品
7、焙烤食品
8、肉及肉制品
9、水产品及其制品
10、蛋及蛋制品
11、甜味料
12、调味品
13、特殊营养食品
14、饮料类
15、酒类
16、其他类
1、粮食及制品:指各种原粮、成品粮以及各种粮食加工制品,包括方便面等;
2、食用油:指植物和动物性食用油料,如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
3、肉及其制品:指动物性生、熟食品及其制品,如生、熟畜肉和禽肉等;
4、消毒鲜乳:指乳品厂(站)生产的经杀菌消毒的瓶装或软包装消毒奶,以及零售的牛、羊、马奶等;
5、乳制品:指乳粉、酸奶及其他属于乳制品类的食品;
6、水产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7、罐头:将加工处理后的食品装入金属罐、玻璃瓶或软质材料的容器内,经排气、密封、 加热杀菌、冷却等工序达到商业无菌的食品;
10、饮料:指液体和固体饮料,如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
11、蒸馏酒、配制酒:指以含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白酒(包括瓶装和 散装白酒)和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配制而成的酒,如果酒、白兰 地、香槟、汽酒等;
12、发酵酒;指以食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后未经蒸馏而制得的酒类,如葡萄酒、啤酒;
13、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
14、豆制品:指以各种豆类为原料,经发酵或未发酵制成的食品,如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
15、糕点:指以粮食、糖、食油、蛋、奶油及各种辅料为原料,经烘烤、油炸或冷加工等方式制成的食品,包括饼干、面包、蛋糕等;
16、糖果蜜饯:以果蔬或糖类的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
17、酱腌菜:指用盐、酱、糖等腌制的发酵或非发醇类蔬菜,如酱黄瓜等;
18、保健食品:指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称之为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
19、新资源食品:指依据《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称之为新资源食品的产品类别;
20、其他食品:未列入上述范围的食品或新制订评价标准的食品类别。